浙川县老鹳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扩建工程(上集镇郭沟社区、北塘社区东山组、
金河镇西沟河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11326132600169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浙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浙川县老鹤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扩建工程(上集镇郭沟社区、北塘社区东山组、金
下
河镇西沟河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15.477109万元,招标人为浙川县市政工程建设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共涉及上集镇、金河镇等两个乡镇。原绿化带拆除与恢复、栽植树木、新
建河道挡墙、拆除原混凝土路面、新建混凝土井、新建污水管线工程等项目。(包含工程量
询集
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浙川县老鹤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扩建工程(上集镇郭沟社区、北塘社区东山组、
金河镇西沟河段)项目第1标段;
(5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浙川县老鹳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扩建工程(上集镇郭沟社区、北塘社区东山组、
金河镇西沟河段)项目第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26日09时59分
国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网上不见面开标七、其他
浙川县老鹳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扩建工程(上集镇郭沟社区、北塘社区东山组、金河
镇西沟河段)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川县老鹤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扩建工程(上集镇郭沟社区、北塘社区东山组、
金河镇西沟河段)项目已由浙发改[2019]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川县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目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浙川县老鹳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扩建工程(上集镇郭沟社区、北塘社区东
4301
山组、金河镇西沟河段)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3261326001695
2.3资金预算:8154771.09元
2.4项目概况:该项目共涉及上集镇、金河镇等两个乡镇。原绿化带拆除与恢复、栽植树木、
新建河道挡墙、拆除原混凝土路面、新建混凝土井、新建污水管线工程等项目。(包含工程
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5建设地点:浙川县城区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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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
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
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3.4信誉要求:
3.4.1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件
要求及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对宛建(2025)5号文
谢
件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活动。
3.4.2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
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其参与投标。经公检法
司、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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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
投标人承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
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
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
11
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8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8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人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5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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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s://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
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
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不收取,用承诺函替代保证金。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
件格式”。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6日9:00分至2025年8月26日10:00分(北京时间)
4.5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
07
5.2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
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0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
5.3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U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
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
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
58188538。
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
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询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浙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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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招标人:浙川县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浙川县煤建路中段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3633994166
代理机构: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S5栋1901
联系人:谭女士
电话:13849799883
监督部门: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2285
地址:浙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202212
监督部门:浙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033B
地
址:浙川县金河镇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668835
8、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方式
序号受理部门受理渠道
1招标人
(异议受理)
招标人:浙川县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0
地址:浙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3633994166
2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监督部门: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2285
地址:浙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202212
监督部门:浙川县财政局
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033B
地址:浙川县金河镇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66835
备注:
1、异议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有异议,应在规定时
限内通过浙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招标人(线下)提出,鼓励采用线上方
式。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诉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H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浙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
或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线下)投诉,鼓励采用线上方式。
3、投诉要求:投诉需包含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异议前置程序: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
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处理期间
不计入前述10日投诉时限。
5、投诉处理时限: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
有限公公
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发布人: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8月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川县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浙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6339941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手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S5栋1901
联系人:谭女士
电话:13849799883
电子邮件:无
团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家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盈永城
日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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