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肿瘤医院绍兴院区(浙江滨海医院)新建工程医用净化专项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06021280001581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肿瘤医院绍兴院区(浙江滨海医院)新建工程医用净化专项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107-330691-04-01-36866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滨海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人为浙江滨海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医用净化专项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1.1 建设地点:绍兴滨海新区江滨区,海滨路以西,开元东路以南,海华路以东,乾诚道以北。
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综合三甲医院,总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0亿。本标段为净化系统专项工程设施采购及安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15663.3081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1.3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净化系统专项的相关内容,包括外科ICU、血液层流病房、回旋加速医护净化、内科ICU、肠内营养区、淋巴血液病房、检验科、输血科、血透区、应急检验科、急诊手术、综合ICU、产科、NICU、供应中心、手术部及手术部办公区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设计图、工程量清单。
1.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1.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R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1.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1.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1.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1.7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并不得影响精装修及总包总进度计划,最终需纳入总包管理与场外一起进行竣工验收(以开工报告为准,具体应与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同步,服从总包管理)。
1.8 质量要求:合格,配合总承包单位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
1.9 标段划分:/。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R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同时具有①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或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或以上);③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企业的(专业: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单项合同金额78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医用净化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指医用净化类工程金额)。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单项(或整体)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缺其中任何一项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验收证明材料的日期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②、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资格审查项的相关项目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③、投标人业绩为总承包合同,其中应包含相应金额的医用净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还须提供业绩金额证明材料(即经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审标单位三方盖章的分部分项汇总表),同时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医用净化工程无分包证明或四库一平台中项目信息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④、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含二次招标)以同一项目业绩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结合上述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经专家评定后确定实际施工人身份。
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职职工;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合同段投标。
□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潜在投标人自行注册登记。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获取,未使用CA锁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
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四、投标保证金
1金额: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
2缴纳方式: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出的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等(不包括现金)。
2.1缴纳要求(转账):
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恒信农商银行城东支行;账号201000332252384000367;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 ;账号6228400377663640760;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
2.3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妥相应手续。
□2.4本项目对/ 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最高等级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须具备/ 条件。
注:1.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2.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7日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2.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2.2纸质标书递交,地点为: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楼指定的开标室(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660号)。
3.□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同开标地点。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监管机构: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滨海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沧海路与马欢路交叉口东北150米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迎凤路87号鑫海大厦1601
联系人: 张工联系人:金锦英/傅国兰、傅洪先
电话: 0575-89181295电话:13656752180/15957506818
2025年08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