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概况
科研共享平台维修改造项目包括对大连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研究院和医学科学研究院部分房间、走廊、卫生间进行改造并加装两部电梯,满足大连医科大学科研共享平台对建筑基础设施的配套需求。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2.1工程招标范围说明
2.1.1以下给出的工程承包范围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供应商应研究其他文件,特别是根据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踏勘现场去完全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
2.1.2供应商被认为已详细阅读过构成本工程合同文件的其他有关文件。尤其是已充分了解了工程的内容。
2.2工程招标范围
供应商要承担大连医科大学科研共享平台维修改造项目的施工、配合完成竣工图纸绘制、技术文档及施工档案编制等,且通过竣工验收,直至交付使用,以及质保维修。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对大连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研究院和医学科学研究院部分房间、走廊、卫生间进行改造并加装两部电梯,满足大连医科大学科研共享平台对建筑基础设施的配套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要求。
★2.3工期:工期90日历日。
★2.4质保期:防水5年,其它2年。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合同
2.6预算金额:7177500.00元(投标报价包含项目所发生的全部拆除安装、调试、破损处恢复以及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施工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
★2.7工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160万元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为银行见索即付保函;保函开具前,必须将保函文本向采购人申报,并经采购人确认保函所有条款后,再行开具正式保函;索赔不得附加需中标人同意或需中标人提供证明材料条款),保函有效期不少于三个月,招标人资金落实到位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预收款发票后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160万元,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经采购人审计定案后供应商须支付给采购人审计定案金额的1.5%做为质量保证金,采购人收到质量保证金后向供应商支付除预付款外余下审计定案的工程价款。(如中标单位为联合体,则本项目所有工程款项采购人均支付给中标单位中的牵头人)。 
质保金: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满2年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1.5%的质量保修金(无息)。
二、工程建设标准
3.1 有关国家法律、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规范规程标准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规范、标准等执行。
四、工程建设技术要求
4.1说明
本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主要由各相关的工程工程量清单、图纸和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组成。
4.1.1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文件的全部条文(包括合同条款),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技术要求以及其它内容不清楚、认为存在歧视、限制的情况,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之前向招标人寻求书面澄清。
4.1.2依据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4.1.3供应商必须按国家及地方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组织施工。
4.1.4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的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按国家及省市确定的标准验收,并承担相应的检验检测和验收费用。工程全部竣工后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后投入使用。
4.2施工组织与计划
4.2.1施工组织设计应充分考虑施工场所的特殊性,在施工人员活动、材料堆放、施工时间的计划安排上,报采购人批准。
4.2.2供应商应根据现场环境与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严密组织,文明施工,不得扰民、污染环境、影响校园内师生的正常学习、办公等正常的生活和交通安全。
4.2.3本工程根据项目总工期的要求,供应商在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时,应考虑自然环境及天气因素干扰施工,施工完成的项目要做好成品保护。
4.3现场施工测量
4.3.1供应商应负责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测量工作。
4.3.2供应商应按本技术条款的规定,提交计量测量资料报送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可以使用供应商的施工控制网自行进行检查放样测量,亦可要求供应商在采购人直接监督下进行复核对照、测量。若经双方协商统一,供应商可邀请采购人的测量人员联合进行计量测量,经双方签认的测量成果,可直接用于结算计量。
4.4现场检验及竣工验收
4.4.1供应商应按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对工程使用的材料以及工程指定的其他材料进行试验,供应商将材料试验报告报送采购人或其委托人。
4.4.2供应商应按本技术规范条款中的规定和采购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均应编制现场工艺报告,报送采购人审批,并经采购人批准后才能用于施工。
4.4.3供应商采用的材料及设备必须报送采购人审批,并经采购人批准后才能用于施工。 
4.4.4供应商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备案、归档,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给采购人完整的、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纸质和电子文件),采购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组织相关专家或外请专家、监理(如果有)、校内相关使用部门等进行验收
4.5技术要求
4.5.1本工程由供应商根据现行规范、标准进行报价,并在响应文件中按本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填写出规格、数量、单价、总价、产地、品牌等内容。投标时各种材料设备均应标注其规格、生产厂家或品牌,如未注明一旦成交,招标人有权指定该产品规格、生产厂家或品牌,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
4.5.2 供应商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确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拆除及维修,对周边环境进行必要的保护。
4.5.3 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质量,保证材料质量、规格与数量,所选用的材料,产品许可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等材料齐全,满足设计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均应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和大连地区准入的产品。实际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必须提前报样,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中。
4.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卫生要求
4.6.1项目全体参建人员应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做好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工作,并着统一服装。
4.6.2供应商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险,并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6.3施工现场的布置严格按采购人审批后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应按其规格、型号的不同分别堆放整齐,并应避开主要通道。施工设备应定期维修保养,现场排列整齐美观。
4.6.4严禁随地便溺,杜绝酒后上岗作业现象,一经发生将当事人立即清除出场。
4.6.5工作区域干净卫生,公共场所专人负责清理卫生,现场工程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工完场清,完工现场整体卫生保洁需达到采购人要求。所有现场工程垃圾(除采购人特殊要求外)由供应商按环保等相关部门规定合法处置、清运,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未按规定处置、清运,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
4.6.6危险作业区域应用红白色小旗或标志杆、警戒线、警示带围起以示警戒,并设专人现场指挥作业。
4.6.7施工人员一定要遵守采购人的校园相关规章制度,不说脏话粗话,言行检点,不得在施工现场发生任何打斗事件。开展文明教育,施工人员均应遵守市民文明规范。
4.6.8 施工现场对关键地点、工序、环节等控制要有全面的技术、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
4.6.9 供应商须针对潜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所有安全隐患及危险做好防范措施。坚决杜绝任何危险意外情况的发生。供应商在施工中应注意自身及他人的安全,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事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4.6.10 针对大风、雨天等特殊天气,应采用相应的安全措施。
4.6.11 本工程采购人不提供住宿场地。
4.8其它要求
4.8.1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配备标准(试行)》要求配备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出勤天数不少于每月施工总天数的80%,且每天上午8:30和下午4:00分别签到,施工期间安全员需全程在岗。如中标供应商出现未经采购人许可无故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无故缺勤、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计划完不成、工程质量不合格、违反采购人校园管理有关要求等情况,均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
中标供应商出现以上任何违约情形,经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催告累计3次后中标供应商仍无整改效果,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7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否则采购人有权予以清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在施工过程中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害、漏雨漏水相关损失、设备设施损坏等),由中标供应商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4.8.2 中标供应商应了解:本项目作为维修改造项目,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中标供应商根据图纸按图施工,如局部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要求不一致造成供应商费用增加,在施工工艺不变的情况下,采购人不会提高采购单价。
4.8.3 建筑维修改造方面具体施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
大连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研究院部分。一层局部走廊墙体、吊顶拆除及重新装修,更换走廊照明灯具,增加入楼门上方LED显示屏,一层部分实验室地面维修及走廊地面维修,卫生间内部拆除及重新装修;新增电梯(不含电梯设备);二层-四层走廊吊顶拆除吊顶拆除及重新装修、墙面大白维修,及四层部分房间改造,卫生间天棚大白维修;楼梯间大白维修;一层实验室装修改造、通风、电力及照明、空调(多联机)等;部分外墙瓷砖及防水维修;屋面防水重新装修;中西医风机基础;局部暖气片更换,采暖进户阀更换;南北外门更换;楼内局部增设洞洞板等;楼梯间扶手维修(钢构除锈刷油,木扶手清理刷油)。
大连医科大学医学科学研究院部分。一层走廊墙体、吊顶拆除及重新装修,更换走廊照明灯具,增加LED大屏幕及入楼门上方LED显示屏,一层部分实验室地面维修及走廊地面维修;新增电梯(不含电梯设备);二层-四层走廊吊顶拆除吊顶拆除及重新装修、墙面大白维修,卫生间天棚大白维修;楼梯间大白维修;一层实验室装修改造、通风、电力及照明、空调(多联机)等维修改造;建筑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的维修改造等;部分外墙瓷砖及防水维修;屋面防水重新装修;局部暖气片更换,采暖进户阀更换;一层-四层楼梯间门更换;楼内局部增设洞洞板等;二层西侧玻璃门连窗改造;楼梯间扶手维修(钢构除锈刷油,木扶手清理刷油)。
大连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研究院与医学科学研究院连廊部分维修改造,连廊栏杆改为刷油不锈钢等;部分室外工程:中西医南北侧、医学科学研究院东西侧及室外东侧更换整石台阶,中西医南门外、医学科学院西门外步道维修,两楼之间铺设沥青路面。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要求。
    本次项目中需配置分体、多联机空调控制管理系统,通过控制主机以4G无线方式对分散的空调集中控制,以实现节能效果。通信宜采用SIM卡型式(保修期内上网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采用有线或无线型式组网(费用涵盖总投标报价内)。本项目多联机空调和分体空调必须为同一品牌。
4.8.4项目中LED大屏幕系统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
LED显示单元
                                                                                                  |  | 指标参数 | 
                                                   | 像素结构 | SMD1515三合一 LED | 
                                                   | 像素间距(mm) | ≤1.875 | 
                                                   | 模组分辨率(W×H) | ≥128×144 | 
                                                   | 模组尺寸(mm) | 240(W)×270(H) | 
                                                   | 单元模组组成(W×H) | 2×2块 | 
                                                   | 单元分辨率(W×H) | ≥256×288 | 
                                                   | 单元尺寸(mm) | 480(W)×540(H)(±5mm) | 
                                                   | 单元面积(m2 ) | 约0.2592 | 
                                                   | 单元重量(kg) | ≤7.5 | 
                                                   | 像素密度(点/m2 ) | ≥284444 | 
                                                   | 屏幕宽高比 | 8:9 | 
                                                   | 单元平整度(mm) | ≤0.2 | 
                                                   | 维护方式 | 模组、电源、接收卡前维护 | 
                                                   | 防护等级 | ≥IP5X | 
                                                   | 材质 | 压铸铝 | 
                                               
 
LED控制器
                                                                                                  | 规格指标 | 指标参数 | 
                                                   | 功能 | 支持常见的视频接口,包括 1 路 3G-SDI、2 路 HDMI1.3、1 路 DVI,支持不少于3 个窗口和 1 路 OSD | 
                                                   | 支持快捷配屏和高级配屏功能 | 
                                                   | 支持 HDMI、DVI 输入分辨率自定义调节 | 
                                                   | 支持设备间备份设置 | 
                                                   | 支持带载屏体亮度调节 | 
                                                   | 支持选择 HDMI 输入源或 DVI 输入源作为同步信号,达到输出的场级同步 | 
                                                   | 投屏输入子卡支持 AP / WiFi 无线模式,可实现手机,电脑的无线投屏和 U 盘播放 | 
                                                   | 视频输出最大带载高达390 万像素,支持创建≥10 个用户场景作为模板保存,方便使用,前面板配备直观的 LCD 显示界面,清晰的按键灯提示,简化了系统的控制操作 | 
                                               
 
4.9电梯工程技术要求
电梯工程项目(具体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主要包括电梯两部,包括电梯供货、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内容及电梯配电箱开关下端施工工作、如井道中有预埋件需求也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轿厢内设置监控摄像机同时并于楼宇内监控室。
4.9.1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安装施工必须达到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要求。
4.9.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电梯设备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供货、安装。
4.9.3设备运到安装现场至电梯正式移交前,设备的保管责任和风险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发生设备遗失、毁损或灭失情形,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电梯的按时交付使用。
4.9.4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移交电梯前,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有与电梯安装工作相关区域的安全防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电梯移交后在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和施工质量而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9.5经采购人会同成交供应商及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获得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证之日起7天内,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办理电梯正式移交手续,同时提供设备相关手续、设备验收、安全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证书、中文版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以及成交供应商负责该项目质保期内维修维护的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应保证24小时畅通)。 
4.9.6质量保证期从所有设备及相关资料全部移交之日最终验收合格起算,若移交时仍存在质量问题尚未整改,则质量保证期从整改合格之日起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电梯发生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检修人员响应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紧急情况下应不超过1小时)。检修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应负责请电梯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9.7技术培训:成交供应商应结合电梯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无偿地对采购人派出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电梯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包括成交供应商举办的培训班)。至质保期结束前不少于80学时。
4.9.8成交供应商每次维修、检修等服务均应做好书面记录,并有双方签名(采购人管理人员和成交供应商负责该项目的维修维护的负责人),否则视同未服务。
4.9.9工程竣工检验、安装地质检部门签发合格证书的申请及相应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应积极配合;质保期内、质保期结束前成交供应商应完成下一年度的安装地质检部门签发合格证书的申请并保证检验合格,采购人应积极配合,相应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电梯物联网终生使用费用等也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9.10安装工程条件
相关参数及功能要求: 
电梯参数一览表
  
                                                                                                  | 电梯编号 | 电梯类别 | 台数 | 额定载重量(kg) | 额定速度(m/s) | 停靠站数 | 顶层高度(m) | 开门尺寸(mm) | 
                                                   | 1 | 无机房乘客电梯 | 1 | ≥1000 | 1 | 4 | 4.5 | 900*2100 | 
                                                   | 2 | 无机房乘客电梯 | 1 | ≥1600 | 1 | 4 | 4.5 | 1100 *2100 | 
                                               
注:
1)所有提供的电梯应能满足设计要求,并满足在工程所在地的气候条件下正常运行
2)所有电梯井道尺寸等数据以现场实际为准,图纸仅供参考。投标人可以根据本企业产品特点,细微修改电梯井道尺寸,但必须满足建筑、结构技术规范要求。
4.10电梯功能需求
4.10.1电梯产品要求
4.10.1.1为保证电梯的品质,电梯重要部件(包括曳引机、控制柜(含主板)、门机、限速器和安全钳)应与电梯同品牌(生产厂家若为中外合资企业的,外商合资方品牌同样认定为原厂原品牌)。
★4.10.1.2所有部件及整机质量都由投标人负责。整机合格证必须由整机制造商开具。投标(响应)文件中应提供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及认证证书。
4.10.1.3控制柜、曳引机及门机系统要求:
(1)本次采购的电梯曳引机均选用永磁同步驱动无齿轮曳引机。
采用全数字矢量变频变压(VVVF)拖动方式。
电梯电气控制采用CANBUS总线通讯;
(2)控制系统:电梯采用电脑集散控制系统,进行电脑微机模块化控制或者更高配置。交流变频变压控制(VVVF),32位及以上CPU,变频元器件要求使用电梯专用变频器而非通用变频器;
(3)门机系统:交流变频变压控制(VVVF)无连杆同步带门机,或永磁同步电机驱动的门机系统,可以自动调整开关门的速度及力矩。
(4)门保护:要求配备光幕安全触板;
(5)视频监控随行电缆。
4.10.2电梯基本功能
除有特殊说明,以下所列电梯的功能、技术要求适用于本次采购的所有电梯:
电梯技术参数表
  
                                                                                                  | 参数名称 | 描述 | 
                                                   | 质保期 | 2年 | 
                                                   | 电梯数量 | 2部 | 
                                                   | 额定速度 | 1.0m/s | 
                                                   | 轿厢高度 | 电梯轿底到顶棚的净高度2300mm(不含二次吊顶高度) | 
                                                   | 电梯电源 | 动力电源电压:380V | 
                                                   | 线制:三相五线制 | 
                                                   | 频率:50HZ | 
                                                   | 照明电源:单相220V | 
                                                   | 接地电阻要求:≤4Ω | 
                                                   | 驱动方式 | 永磁同步驱动无齿轮曳引机 | 
                                                   | 控制方式 | 采用人工智能型集选单控、联控管理方式,电脑控制 | 
                                                   | 轿厢操作板 | 一体化操纵箱 | 
                                                   | 轿厢显示 | ≥10寸多媒体,可播放视频、音频 | 
                                                   | 外呼显示 | ≥4.3寸 | 
                                                   | 曳引机 | ★投标(响应)文件中说明系统产地、制造厂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曳引机为电梯制造厂家原厂生产。 | 
                                                   | 控制柜(含主板) | ★投标(响应)文件中说明系统产地、制造厂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控制柜(含主板)为电梯制造厂家原厂生产。 | 
                                                   | 门机 | ★投标(响应)文件中说明系统产地、制造厂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门机为电梯制造厂家原厂生产。 | 
                                                   | 限速器 | ★投标(响应)文件中说明系统产地、制造厂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限速器为电梯制造厂家原厂生产。 | 
                                                   | 安全钳 | ★投标(响应)文件中说明系统产地、制造厂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安全钳为电梯制造厂家原厂生产。 | 
                                                   | 开门方式 | 双扇中分自动门 | 
                                                   | 操作方式 | 有/无司机均可操作 | 
                                                   | 通风设备 | 低噪音风机装置 | 
                                                   | 通讯设备 | 隐藏式对讲装置,轿箱内装设外联用电话机 | 
                                                   | 不锈钢板材质 | 要求不低于SUS304标准 | 
                                                   | 不锈钢板厚度 | 单层发纹不锈钢板厚度国标1.2mm | 
                                                   | 厅门单层厚度厚度国标1.5mm | 
                                                   | 呼梯盒类型 | 设置在层站门一侧,召唤轿厢停靠在呼梯层站的装置的类型 | 
                                                   | 联控电梯的厅呼面板 | 每部电梯一个面板,电梯厅呼面板带楼层显示功能 | 
                                                   | 轿厢内装潢 | 轿厢门:发纹不锈钢 | 
                                                   | 轿厢壁板:后壁为镜面不锈钢,其他三面为发纹不锈钢 | 
                                                   | 天花板:镜面不锈钢板(样式由采购人选定) | 
                                                   | 照明:LED光源 | 
                                                   | 踢脚板、前侧板:发纹不锈钢 | 
                                                   | 地板:耐磨乙烯砖(样式由采购人选定) | 
                                                   | 地坎:硬质铝合金 | 
                                                   | 换气扇:横流风扇 | 
                                                   | 轿厢操作盘面板、梯层按键:微动按钮,带辉光显示(指辉光按钮),附层楼数字显示,发纹不锈钢材质(多媒体液晶显示) | 
                                                   | 候梯厅装潢 | 电梯门:发纹不锈钢 | 
                                                   | 停电应急停靠 | 当电梯停电时,应急平层装置启动,使电梯停靠在最近层站打开门释放被困人员 | 
                                                   | 五方对讲电话系统 | 五方通话是指轿厢、轿顶、底坑、机房和消防控制室间的对讲通话(井道的底坑、轿内、轿顶及机房的通话由电梯供应商完成,机房至监控中心的通话线路材料及施工由建设方指定的弱电集成商完成); | 
                                                   | 电梯物联网检测装置 | 依据辽宁省电梯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电梯物联网平台技术要求》、《电梯物联网监测装置技术要求》,电梯的物联网监测装置需与电梯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完成功能联通性测试,用于电梯检验检测。 | 
                                               
 
注:所有电梯机房及井道尺寸参考上述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本企业产品特点,与设计人沟通,细微修改电梯井道尺寸,但必须满足建筑、结构技术规范要求。采购人不因电梯机房、井道或层高的细微修改而调整投标价格。
除上述要求外,本次招标电梯的其他技术参数、功能要求均不应低于国家现行电梯的相关标准(GBQ7588-2003)。投标人应详细注明其产品主要部件的品牌及生产厂商。
投标人所投货物及安装工程、验收均应符合下列标准或技术规范:
《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26465-2021)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7588.1-2020  GB/T 7588.2-2020)
《电梯技术条件》 (GB/T 10058-2023)
《电梯试验方法》 (GB/T 10059-202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T 10060-2023)
《电梯曳引机》 (GB/T 24478-2023)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21)
《电梯维修规范》(GB/T 18775-2009)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T 7024-2025)    
《火灾情况下的电梯特性》(GB/T 24479-2023)  
电梯的电磁兼容性符合EN12015和EN12016的要求
其它与电梯制造、安装、检验、运行、维护保养等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相关规定要求。
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工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11★关于绿色建材的相关要求:
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4〕36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需执行《绿色项目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以下简称《需求标准》),本项目使用的建材属于《需求标准》明确为“必选类”的,应当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绿色建材;属于《需求标准》明确为“可选类”的,应采购和使用不低于本项目所涉及的建材种类的40%。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本项目涉及的“必选类”建材和“可选类”建材在后续施工中满足《需求标准》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属于实质性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对于“必选类”和选取的“可选类”绿色建材,中标单位在后续施工中需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相关指标要求的绿色建材检测报告或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作为工程使用和验收的依据。
 
五、主要材料表
  
                                                                                                  | 编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 1 | 环绕气流嵌入式室内机(带提升泵) | 制冷量11.2KW,制热量12.5KW | 
                                                   | 2 | 空调室外机(带自控装置) | 制冷量60.0KW,制热量60.0KW | 
                                                   | 3 | 苯丙乳胶漆 |  | 
                                                   | 4 | 电力电缆YJV22-4*95+1*50 | YJV22-4*95+1*50 | 
                                                   | 5 | 12mm厚防火玻璃 | 12mm | 
                                                   | 6 | 电力电缆WDZB1-YJY5*16 | WDZB1-YJY5*16 | 
                                                   | 7 | LED灯盘-32W-白色-600*600mm | 600*600mm | 
                                                   | 8 | 六类网线 |  | 
                                                   | 9 | 600×600×10 地砖 | 600mm×600mm×10mm(±1mm) | 
                                                   | 10 | 绝缘电线WDZB1-BJY2.5 | WDZB1-BJY2.5 | 
                                                   | 11 | 无机房乘客电梯1,额定载重量(kg):≥1000 | 额定载重量(kg):≥1000 | 
                                                   | 12 | 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4mm | 4mm | 
                                               
 
六、项目管理班组及生产操作人员要求
                                                                                                  | 名 称 | 有关要求 | 
                                                   | 项目经理 | 专业及资质等级 | 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 专业及学历 | 专业:相关专业学历:本科及以上 | 
                                                   | 技术职称 | 中级及以上 | 
                                                   | 技 术负责人 | 技术职称 | 中级及以上 | 
                                                   | 专业及学历 | 专业:相关专业学历:本科及以上 | 
                                                   | 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 施工员 | 持证上岗 | 
                                                   | 安全员 | 持证上岗 | 
                                                   | 质检员 | 持证上岗 | 
                                                   | 档案员(或资料员) | 持证上岗 | 
                                                   | 材料员 | 持证上岗 | 
                                                   | 一级注册造价师 | 持证上岗 | 
                                                   | 生产操作人员要求 | 施工现场生产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中:电工、司机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率必须达到100%;其他工种也应持证上岗,若低于上述标准,评委在量化打分时将酌情扣分。 | 
                                                   | 其他要求:施工现场的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必须统一着装,持证、戴牌上岗;项目管理班组主要人员需提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满足要求,按素质不达标扣分;项目组管理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自有人员(注册造价师除外,若注册造价师为外聘人员,需提供响应供应商与外聘造价师所在单位的聘用协议及与外聘造价师与其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并能真正全程参与工程建设,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供应商提供虚假业绩的,一旦被发现将无条件废标,并追究责任;成交后未经招标人允许擅自更换管理班组管理人员的,每发现一人次的,罚款3-5万元。 | 
                                               
 
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另附)。
八、图纸(另附)。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支持绿色建材等相关政策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中3.1及3.2及3.4的要求或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中3.1及3.3及3.4的要求,并且满足3.5的要求(非联合体响应的无须满足3.5的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下列条件(1)和(2):(1)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新证);(2)电梯生产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新证)。 3.3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效期内的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 电梯)(新证);(2)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旧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旧证)。 3.4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负责在建项目,必须是本企业职工,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5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包括联合体主体)。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员工。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即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各自合同份额占比,联合体协议书是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5年10月31日23时00分至2025年11月0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磋商,各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或送达至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和丰园17-3号),不接受到付邮件。并承诺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未递交备份响应文件而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响应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3、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未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磋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响应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响应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各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自行解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到时未进行解密或解密失败将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按无效响应处理。 4、①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和本采购文件中“★26.磋商”规定,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须通过“腾讯会议”软件实现,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前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具体操作详见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80c0433e-4b36-41c8-a570-f1db451645d0&CategoryNum=076001;②单一供应商磋商时间为5分钟左右,供应商接到磋商通知后须按要求逐一进入腾讯会议室进行磋商;③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在项目磋商评审环节保持畅通。 5、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须是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进行获取采购文件及提交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