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临床医院(长春市人民医院)五官诊疗中心建设项目—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1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5-11-01425-001
项目名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临床医院(长春市人民医院)五官诊疗中心建设项目—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030000
最高限价(元):20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临床医院(长春市人民医院)五官诊疗中心建设项目—牙科综合治疗椅等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20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牙科综合治疗椅八台、牙科种植牙椅一台、种植牙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一套、空气压缩机一台、无菌化牙椅供水系统一台、牙科电动抽吸系统一台、口腔根尖定位仪及根管扩大机六套、口腔科超声骨刀一台、全自动清洗工作站一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下载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 16:00
开标地点:二道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66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3%80%81%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F%BC%9B%3Cp%3E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F%BC%89%E7%82%B9%E5%87%BB%E5%8F%B3%E4%BE%A7%E5%92%A8%E8%AF%A2%E5%B0%8F%E9%87%87%EF%BC%8C%E8%8E%B7%E5%8F%96%E9%87%87%E5%B0%8F%E8%9C%9C%E6%99%BA%E8%83%BD%E6%9C%8D%E5%8A%A1%E7%AE%A1%E5%AE%B6%E5%B8%AE%E5%8A%A9%EF%BC%8C%E6%88%96%E6%8B%A8%E6%89%93%E6%94%BF%E9%87%87%E4%BA%91%E6%9C%8D%E5%8A%A1%E7%83%AD%E7%BA%BF95763%E8%8E%B7%E5%8F%96%E7%83%AD%E7%BA%BF%E6%9C%8D%E5%8A%A1%E5%B8%AE%E5%8A%A9%E3%80%82%3Cp%3E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④若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请提供不是医疗器械的声明;
(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2022年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临床医院(长春市人民医院)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南京大街728号
联系方式:0431-86702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方式:0431-81685832
项目联系人: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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