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容美镇杨柳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鹤峰县容美镇杨柳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zchj/user%EF%BC%89%E6%88%96%E5%B8%83%E7%BB%9C%E4%BE%9B%E5%BA%94%E5%95%86%E5%AE%A2%E6%88%B7%E7%AB%AF%E3%80%82%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2%E6%9C%8808%E6%97%A509%E7%82%B9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6%8F%90%E4%BA%A4%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div%3E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82820250600035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8-2025-00513
3、项目名称:鹤峰县容美镇杨柳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79.784190(万元)
6、最高限价:279.784190(万元)
7、采购需求:
人居环境整治,砌砖栏杆、砌砖花坛、场地硬化、黑色化、挡土墙砌筑及排水沟维修等。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政策。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 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限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承诺);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身份证,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持有有效身份证和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 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 【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2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zchj/user%EF%BC%89%E6%88%96%E5%B8%83%E7%BB%9C%E4%BE%9B%E5%BA%94%E5%95%86%E5%AE%A2%E6%88%B7%E7%AB%AF%E3%80%82%3C/p%3E
3、方式:
供应商在布络供应商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6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布络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鹤峰县容美镇满山红大道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2.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zchj/user%EF%BC%89%E5%AE%8C%E6%88%90%E6%B3%A8%E5%86%8C%E5%B9%B6%E5%8A%9E%E7%90%86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zchj/zIndex/details%E4%BE%9B%E5%BA%94%E5%95%86%E8%8E%B7%E5%8F%96%E6%96%87%E4%BB%B6%E5%8F%8ACA%E5%8A%9E%E7%90%86%E7%AD%89%E7%9B%B8%E5%85%B3%E4%BA%8B%E5%AE%9C%E8%AF%A6%E8%A7%81%E4%BE%9B%E5%BA%94%E5%95%86%E6%93%8D%E4%BD%9C%E6%8C%87%E5%8D%97(https://hbzc.bossbolo.com/help/index.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峰县容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鹤峰县中坝中99号
联系方式: 13343556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瑞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工农路149号
联系方式: 15972471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章慧
电 话:13343556080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