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002508119 | 项目名称 | 罗湖枢纽交通层5号便民服务点 |
起始日期 | 2025年08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9月02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罗湖地铁站交通层负一层5号便民服务点 |
面积/数量 | 4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响应有效期 | 365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014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单价逐年递增,递增率为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零售、配套、轻餐(烧腊类除外)) |
履约条件 | 1.该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 2.合同签订: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没收其向深圳联交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并重新招租该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费用缴纳: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 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为合同最后一个租赁年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 5.负责物业租用期间的消防安全,且承租人二次装修的,须经出租人、出租物业管理处、消防安全管理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6.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最终以签署的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 ||
其他补充说明 | 如最终承租方在确定承租结果后15日内书面申请免租期的,可由租赁双方视情况协商给予免租期,逾期未提交申请则视作放弃免租期申请。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上限不超过1个月(含)。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一次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3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企业法人。 2.承租方需在承诺书中说明承租品牌,并承诺经营品牌及业态不做更改,若涉及商标侵权等自行承担责任。(提供承诺书) 3.承租方承诺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租物业业态规划,如发现物业用途不符合业态规划,出租方有拒绝其参加的权利。(提供承诺书) 4.承租方承诺无不良记录经营,如发现承租方存在不良经营或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出租方有拒绝其参加的权利。(提供承诺书) 5.在一年内(从报名之日起倒算)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具体包括各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意向承租方,视作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 6.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具体包括各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或其他经济纠纷。 7.该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深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完整版(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7承诺书; 9.招租公告盖章确认版; 10.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02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2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9月02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
联系人 | 战小姐;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83690510;0755-83690738;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2.本项目由承租方自行完善本项目的租赁登记或备案(出租方予以必要的协助)以确保本项目经营的合法性,并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及相关所有政府审批费用; 3.该出租物业按现状交付,用电量为15KW,无法增容,不具备上下水、排油烟等餐饮条件,承租后不得以上述理由追究出租方的任何责任。出租方不保证出租区域内的原遗留设施的可用性及安全性。若意向承租方最终获得承租权,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现场的装修拆除、垃圾清运等工作,且不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费用; 4.本项目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5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全面了解物业招租的其他信息,熟悉物业租赁合同条款。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均被认为已经考察了现场,清楚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并已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条件; 6.租赁保证金数额按合同最后一个租赁年3个月租金计,承租方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15个自然日内缴纳保证金; 7.该商铺物业管理费35元/㎡/月,水电价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收取; 8.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方有权按照《深圳市地铁商业管理公司合同履约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承租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影响后期承租方报名参与出租方项目公开招租/招商时的资格或评选; 9.踏勘联系人:詹先生,联系方式:0755-23882502。 10.原合同租赁期限至2025年10月31日。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