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医院内科胸腔镜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6-G1-090072-GXHZ
项目名称:南宁市邕宁区人民医院内科胸腔镜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总金额(元):1035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标项名称:冷冻治疗仪数量:1预算金额(元):245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分标1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245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安装且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标项二标项名称:内科胸腔镜数量:1预算金额(元):3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分标1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3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安装且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标项三标项名称:氩气高频电刀数量:1预算金额(元):157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分标1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157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安装且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标项四标项名称:阴茎敏感度检测仪数量:1预算金额(元):11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分标1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11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安装且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标项五标项名称:阴茎硬度检测仪数量:1预算金额(元):223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分标1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223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安装且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对同一分标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投标,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同等享受;分标内任意一件货物不是小微企业制造的,该分标不享受价格扣除。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对同一分标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投标,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同等享受;分标内任意一件货物不是小微企业制造的,该分标不享受价格扣除。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对同一分标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投标,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同等享受;分标内任意一件货物不是小微企业制造的,该分标不享受价格扣除。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对同一分标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投标,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同等享受;分标内任意一件货物不是小微企业制造的,该分标不享受价格扣除。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对同一分标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投标,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同等享受;分标内任意一件货物不是小微企业制造的,该分标不享受价格扣除。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投标人须为合法经营或生产、其投标产品合法注册的供应商,并按下列情况提供相应资质:(1)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经销商)的: ① 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免于经营备案情形的除外); ② 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生产备案凭证)。(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注册人、备案人的: ① 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免于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 ② 所投产品系自行生产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系委托生产的,提供受托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生产备案凭证)及委托生产协议。(3)投标产品须为已依法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其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须在有效期内。;分标2投标人须为合法经营或生产、其投标产品合法注册的供应商,并按下列情况提供相应资质:(1)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经销商)的: ① 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免于经营备案情形的除外); ② 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生产备案凭证)。(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注册人、备案人的: ① 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免于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 ② 所投产品系自行生产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系委托生产的,提供受托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生产备案凭证)及委托生产协议。(3)投标产品须为已依法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其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须在有效期内。;分标3投标人须为合法经营或生产、其投标产品合法注册的供应商,并按下列情况提供相应资质:(1)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经销商)的: ① 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免于经营备案情形的除外); ② 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生产备案凭证)。(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注册人、备案人的: ① 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免于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 ② 所投产品系自行生产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系委托生产的,提供受托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生产备案凭证)及委托生产协议。(3)投标产品须为已依法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其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须在有效期内。;分标4投标人须为合法经营或生产、其投标产品合法注册的供应商,并按下列情况提供相应资质:(1)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经销商)的: ① 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免于经营备案情形的除外); ② 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生产备案凭证)。(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注册人、备案人的: ① 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免于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 ② 所投产品系自行生产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系委托生产的,提供受托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生产备案凭证)及委托生产协议。(3)投标产品须为已依法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其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须在有效期内。;分标5投标人须为合法经营或生产、其投标产品合法注册的供应商,并按下列情况提供相应资质:(1)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经销商)的: ① 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免于经营备案情形的除外); ② 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生产备案凭证)。(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注册人、备案人的: ① 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免于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 ② 所投产品系自行生产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系委托生产的,提供受托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生产备案凭证)及委托生产协议。(3)投标产品须为已依法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其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11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链接](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 09:30
开标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链接]?parentId=66485&articleId=10/DPiavZ9AIQmqtzOL6+A==3. 网上查询地址[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链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链接]),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邕宁区人民医院
地 址:邕宁区新邕路190号
项目联系人:施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771-3281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西和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银海大道948
项目联系人:韦恒
项目联系方式:0771-311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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