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G344国防路至沱湖乡段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变更G344国防路至沱湖乡段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蚌发改审批〔2024〕312号)
1.4 项目法人:五河县交通运输局、五河县振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5 招标人:五河县交通运输局、五河县振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及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工程位于五河县境内,路线起于现有G344与国防路桥交叉口大转盘处,沿老路向西南北侧拼宽,至西坝口村东侧后向西展线,先后下穿S07徐明高速、在建合新高铁,后继续沿老路向西两侧拼宽,终点位于沱湖乡南侧沱湖大道与G344交叉口西侧约300m处,路线全长约5.7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涵洞等工程(绿化、照明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 建设地点:五河县境内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五河县境内,路线起于现有G344与国防路桥交叉口大转盘处,沿老路向西南北侧拼宽,至西坝口村东侧后向西展线,先后下穿S07徐明高速、在建合新高铁,后继续沿老路向西两侧拼宽,终点位于沱湖乡南侧沱湖大道与G344交叉口西侧约300m处,路线全长约5.7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本次招标范围为道路、涵洞等工程(绿化、照明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合同估算价:18549.165777万元(含暂列金880万元)
2.6 计划工期:18个月
2.7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BMWebSite/%EF%BC%89%E2%80%9D%E4%B8%AD%E7%9A%84%E5%85%AC%E8%B7%AF%E5%B7%A5%E7%A8%8B%E6%96%BD%E5%B7%A5%E8%B5%84%E8%B4%A8%E4%BC%81%E4%B8%9A%E5%90%8D%E5%BD%95%EF%BC%8C%E4%B8%94%E6%8A%95%E6%A0%87%E4%BA%BA%E5%90%8D%E7%A7%B0%E5%92%8C%E8%B5%84%E8%B4%A8%E4%B8%8E%E8%AF%A5%E5%90%8D%E5%BD%95%E4%B8%AD%E7%9A%84%E7%9B%B8%E5%BA%94%E4%BC%81%E4%B8%9A%E5%90%8D%E7%A7%B0%E5%92%8C%E8%B5%84%E8%B4%A8%E5%AE%8C%E5%85%A8%E4%B8%80%E8%87%B4%E3%80%82%3C/p%3E%3Cp%3E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0.9亿元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不包括养护工程)。
3.1.3 项目经理要求:(1)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 交通运输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招标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类似项目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岗位,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0.9亿元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不包括养护工程)。(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3.1.4 项目总工要求:(1)资格要求: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招标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业绩:无要求。
备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提供其他能证明是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1.5 财务要求:无要求
3.1.6 信誉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
3.1.7 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规定执行。
(1)若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若项目投标单位非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6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本项目企业行业类型为:建筑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1)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方,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荣誉、人员、信用等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同一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 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同时为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优先推荐为 / 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不予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按排序进行递补。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6.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ahggfwpt-zhutiku%EF%BC%89%E7%99%BB%E8%AE%B0%E6%B3%A8%E5%86%8C%EF%BC%8C%E9%80%9A%E8%BF%87%E9%AA%8C%E8%AF%81%E5%90%8E%EF%BC%8C%E7%99%BB%E5%BD%95%E8%9A%8C%E5%9F%A0%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F%BC%88http://ggzy.bengbu.gov.cn%EF%BC%89%EF%BC%8C%E2%80%9C%E7%B3%BB%E7%BB%9F%E7%99%BB%E5%BD%95%E2%80%9D%E6%A0%8F%E7%82%B9%E5%87%BB%E2%80%9C%E6%8A%95%E6%A0%87%E4%BA%BA%E2%80%9D%E7%99%BB%E5%BD%95%E8%BF%9B%E5%85%A5%E8%9A%8C%E5%9F%A0%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F%BC%88%E4%BB%A5%E4%B8%8B%E7%AE%80%E7%A7%B0%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F%BC%89%EF%BC%8C%E6%9F%A5%E9%98%85%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
6.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8.2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一)(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9.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依法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0.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其他
11.1电子证照
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接口获取政务数据;②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蚌埠市)、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
(3)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13.联系方式
13.1 招标人
招 标 人:五河县交通运输局、五河县振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新站路长途汽车站院内、五河县城关镇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刘科长
电 话:0552-5650552
13.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七楼701室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 吴兵、封心悦、李文印
电 话:0552-2080566、15955228373、13721187905
13.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4-6楼
电 话:0552-5060003
14.其他事项说明
14.1 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14.2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避免因网络速度慢或网络拥堵导致系统关闭前无法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14.3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14.4 其他补充事项说明: 无
15.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