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安市燃气安全提升高压管网建设工程(高陵段)临时用地地面建筑物拆除及清表、垃圾清运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J-DL-2026-061
项目名称:西安市燃气安全提升高压管网建设工程(高陵段)临时用地地面建筑物拆除及清表、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因管道主体施工延误的工期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燃气安全提升高压管网建设工程(高陵段)临时用地地面建筑物拆除及清表、垃圾清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燃气安全提升高压管网建设工程(高陵段)临时用地地面建筑物拆除及清表、垃圾清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
(3)提供供应商自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供应商自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纳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附注,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10)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8F%8A%E5%9C%A8%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F%BC%88www.ccgp.gov.cn%EF%BC%89%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3%80%82%EF%BC%88%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5%AE%8C%E6%88%90%E5%90%8E%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F%A1%E7%94%A8%E8%AE%B0%E5%BD%95%EF%BC%8C%E5%AF%B9%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1%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3%80%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5%8F%8A%E5%85%B6%E4%BB%96%E4%B8%8D%E7%AC%A6%E5%90%88%E3%80%8A%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6%B3%95%E3%80%8B%E7%AC%AC%E4%BA%8C%E5%8D%81%E4%BA%8C%E6%9D%A1%E8%A7%84%E5%AE%9A%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F%BC%8C%E5%B0%86%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6%B4%BB%E5%8A%A8%EF%BC%8C%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4%BB%A5%E7%94%B5%E5%AD%90%E6%88%96%E7%BA%B8%E8%B4%A8%E6%96%B9%E5%BC%8F%E7%95%99%E5%AD%98%EF%BC%89%E3%80%82%3C/p%3E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须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至 2026年01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办事处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西街111号
联系方式:13572165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建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北侧明丰国际905室
联系方式:029-836600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昱、刘春燕
电话:029-83660094
陕西建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1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