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工程桩、基坑支护及相关材料检测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标段(包)编号:A01-440604-2025-0003-01-01
标段(包)名称: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工程桩、基坑支护及相关材料检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8月2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1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中的“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内容更正如下:
原内容: | 修改为: |
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工程桩、基坑支护及相关材料检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桩检测、基坑支护检测、相关材料检测、因不合格导致的复检等,具体以检测工程量清单、检测方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 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工程桩、基坑支护及相关材料检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桩检测、基坑支护检测、相关材料检测、非检测人原因导致的不合格的复检(费用从责任方转扣,在本合同单列支付),具体以检测工程量清单、检测方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
2、《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二)支付方式”第1项内容更正如下:
原内容: | 修改为: |
1.完成本项目试验桩、支护桩的检测工作并提交正式盖章的书面检测报告,经监理人确认后,提交请款申请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签订合同金额的50%。 | 1.完成本项目试验桩、支护桩的检测工作并提交正式盖章的书面检测报告,经监理人确认后,提交请款申请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签订合同金额的40%。 |
3、《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三)结算方式”内容更正如下:
原内容: | 修改为: |
1.按实际完成的检测工作量(需经监理人确认)乘以本合同约定的检测单价进行结算。 2.检测过程中,委托人要求实施《检测工程报价清单》未包含的检测项目,在佛山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检测项目收费表中的检测项目,按佛山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检测项目收费表单价(2024年)×80%×中标折率。 3.中标折率=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4.本项目结算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1,502,640.00元),如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则按招标控制价进行结算。最终以经委托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并经委托人确认的结算价为准。 5.检测过程中因不合格导致的复检的费用单列,该费用不在招标控制价限制范围内。 | 1.按实际完成的检测工作量(需经监理人确认)乘以本合同约定的检测单价进行结算。 2.检测过程中,委托人要求实施《检测工程报价清单》未包含的检测项目,在佛山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检测项目收费表中的检测项目,按佛山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检测项目收费表单价(2024年)×80%×中标折率。 3.不在佛山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检测项目收费表中的检测项目,以委托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市场询价结果再乘以中标折率作为结算单价。 4.中标折率=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5.本项目结算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1,502,640.00元),如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则按招标控制价进行结算。最终以经委托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并经委托人确认的结算价为准。 6.非检测人原因导致的不合格的复检,费用从责任方转扣,在本合同单列支付。 |
4、《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十二、违约责任”第(一)款内容更正如下:
原内容: | 修改为: |
(一)由于检测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检测方案的,每超一日,应减收检测费用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违约金;由于检测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检测报告,每超过一日,应减收检测费用的千分之五作为逾期违约金。同时由于检测人的上述原因导致发包人损失,检测人除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须赔偿发包人损失。 | (一)由于检测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检测方案(指各种桩检测类型数量、检测前期准备的工作及要求)的,每超一日,应减收检测费用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违约金;由于检测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检测报告,每超过一日,应减收检测费用的千分之五作为逾期违约金。同时由于检测人的上述原因导致发包人损失,检测人除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须赔偿发包人损失。 |
5、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如下:
原内容: | 修改为: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1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作相应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有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4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联系人:谭工联系人:区工
联系方式:0757-86368633联系方式:0757-82298632
2025年08月28日2025年0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