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2025年度电动皮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拟对宁波舟山港2025年度电动皮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ZJHG-WZ-2025-45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电动皮卡51辆。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3、技术要求:车辆动力电池容量≧60kWh,续航里程(CLTC)≧400km,具体详见技术需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2、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营业范围的汽车销售商。
3、投标人须具有投标品牌车辆生产厂家的相关授权书。
4、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制造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50辆及以上所投品牌电动皮卡的销售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以及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产品规格等相关合同内容)加盖公章。(制造商品牌的供货业绩可作为其授权代理商的销售业绩)。
5、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代理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2.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4月29日 至2025年5月8日23时59分。
六、投标保证金
1. 金额:壹拾伍万元。
2. 投标人应于2025年5月14日15时00分前
3.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9时30分。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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