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丽雅東山序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07-511599-04-01-109656)FGQB-016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临港丽雅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临港丽雅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无招标代理机构。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名称:丽雅東山序项目二期景观工程。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地块位于宜宾市三江新区TD-B-05-05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基地南临学社路,东临池塘街,项目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约100334平方米(约151亩),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30%,其中住宅部分不少于22%,绿地率大于35%,建筑限高80米。本次招选范围景观设计用地面积约36975平方米,其中三组团18913平方米,四组团18062平方米。 2.3工程地点:宜宾市三江新区TD-B-05-05地块。 2.4招标范围: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清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完成项目工程施工、工程验收、交付使用、维护保养全过程的工作,施工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景观工程内的园林土方工程、硬质铺装、景观建筑物、景观构筑物、水池(水景)、景观照明、景观给排水、园林绿化、总坪管网、园林维护等。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三组团计划工期:210天(其中景观示范区施工周期90天);四组团计划工期:283天(其中景观示范区施工周期90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合格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大于1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或园林景观工程,如为施工总承包合同,则需要在合同或者合同清单中体现景观部分金额大于1400万元,关于业绩证明的要求: ①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未完工项目须发包人提供未完工证明,已完工项目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总承包工程是指竣工验收报告,专业承包工程是指专业工程竣工报告或专业工程验收表、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结算书中相关数据证明等材料,上述证明资料至少提供一项)。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②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外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否则对该业绩不予认定和计分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民营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且为民营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民营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2-02 18:00 至 2026-02-09 18: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3-02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3 月 2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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