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HZX-ZB-2025-113(招标文件编号:XHZX-ZB-2025-113)
二、项目名称:天津海关涉案财物仓库2025—2026年度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津港保税区恒威仓储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天保大道199号第二层233室
中标(成交)金额:20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天津港保税区恒威仓储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海关涉案财物仓库2025—2026年度管理服务项目 | 天津海关涉案财物仓库2025—2026年度管理服务项目,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1.由于无法确定委托货物保管的具体数量,因此采购人不承诺货物保管服务及仓储费用的总额一定达到合同上限,采购人仅按照实际委托保管的货物数量支付服务费,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及风险责任。投标人应自行评估并承担因货物保管量的不确定而带来的风险,且采购人不承担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但投标人一旦中标并与采购人签订仓库委托管理服务协议,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及义务。2.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人员的名单及联系方式;服务人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事先书面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的同意。3.中标人须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书面通知要求方可办理货物的出库等手续;中标人应建立完善的仓库管理流程,管理服务期间货物产生丢失或损失的,相关责任由中标人承担。4.中标人为相关工作人员做好防护措施,配备相关安全工具,如因中标人违反安全制度造成人员伤亡及货物损失的,由中标人赔偿经济损失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中标人须对本项目涉及的需保密的信息和事宜严格保密,若因安全管理措施不当等造成泄密的,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6.本项目禁止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不得分包。否则,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其他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一年 (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若投标人在服务期内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或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若在采购人要求的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雯雯、陈继鹏、刘永刚、明哲、宋旭(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71.98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联系方式:卢老师 022-84201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层
联系方式:吕超、马瑛、潘竞龙 022-283779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超、马瑛、潘竞龙
电 话:022-28377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