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2024年绍光村乡村振兴产业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翠发改批【2025】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定额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批【2025】1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绍光村,路线起于金秋大道(岔口田),止于陈绍光纪念馆。2.2总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总里程4.9千米,主线长度 4.54 千米,路基路面为6.5 米宽,支线长度 0.36 千米,路基路面为4.5米宽,路面结构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同步配套交安、涵洞等工程。2.3计划工期:6个月。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条件: 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资格: 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 建造师, /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2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31 09:00 至 2025-06-09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6-23 09:00。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