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研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桥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研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三标段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YQGC2025062010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宿州市??桥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 |||
地址 | 宿州义乌国际商贸城展三馆西3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主任 1815572897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29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莫传城 0557-3033559、15555902015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河海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 288 号 G1 楼 501 |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410号5楼 | 南京市西康路 1 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1.28% (约为:1298521.60元) | 1.28% (约为:1298521.60元) | 1.28% (约为:1298521.60元) | ||
工期(日历天) | 40日历天 | 40日历天 | 4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批复。 | 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批复。 | 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批复。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业绩一:2023年度涡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二:2023年含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勘察、设计编制服务及项目竣工测绘;业绩三:寿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 业绩一:2025年??桥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可研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二:启东市2024-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业绩三:2025年肥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1标段 | 业绩一:2022 年青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业绩二:2023 年东至县新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2标段;业绩三:2025 年泰州市兴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秦晓波 | 谢先坤 | 张乃国 | |
证书名称 | 正高级工程师 | 正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鲁230001833100022 | 22GEEACA0325 | 12150027 | ||
综合评估得分 | 89.07 | 87.85 | 87.85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7日 | ||||
招标代理费 | 9500.0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8111/TPBidder/memberLogin%EF%BC%9B%E8%BF%9B%E5%85%A5%E7%B3%BB%E7%BB%9F%E5%90%8E%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F%BC%8C%E7%82%B9%E5%87%BB%E2%80%9C%E5%BC%82%E8%AE%AE%E2%80%9D%E8%8F%9C%E5%8D%95%E6%8F%90%E4%BA%A4%E5%BC%82%E8%AE%AE%E6%9D%90%E6%96%99%E3%80%82%3C/p%3E%3Cp%3E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宿州市??桥区农业农村局 | ||||
单位地址 | 宿州义乌国际商贸城展三馆西 3 楼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0557-39680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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