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利民镇第一初级中学等四所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虞城县利民镇第一初级中学等四所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1.2项目编号:TZJT202512-DL002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师生伙食费)
1.5采购内容:为学校食堂供餐食材采购配送、供货,参考:粮谷类、食用植物油、肉类及肉制品、禽蛋类、蔬菜水果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1.6采购控制价: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招标控制价为基准价的90%(虞城县发改(物价)或与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咨询)的前一个月最后一周价格(虞城价格优先)或者商丘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居民生活物资前一个月最后一周价格为食材采购基价)
1.7供货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1.8服务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1.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若为生产商的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还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其中肉类及肉制品、禽蛋类、蔬菜水果、水产品不用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五)近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拟投标产品检测合格且没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供应商应在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此网站截图)。
2.5其他要求:提供承诺:承诺1:供应商在中标后,入驻并使用“虞食安”智慧监管服务平台;承诺2:承诺在分拣场地接入明厨亮灶和舌尖安全网;承诺3:供应商在中标后,提供每批次食材的的合格证明文件;承诺4:供应商在中标后,统一车辆标识,加装GPS、进行集中分拣,接入视频监控,并统一进行农残在线检测。(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中标企业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否则,采购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3.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至17:30分(北京时间)。
3.2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3报名资料除按资格要求提供原件,还需准备一套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经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确认并缴纳相关的文件费用确认报名成功。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有效承诺书。在招标阶段及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有查询资料及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上午9:00。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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