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002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小河镇新华村全民健身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XYYC-JSGC202601SZ-001001001(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中
1、第一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第二章中 计划开始工作时间2026-02-14 计划竣工时间2026-10-15
2、第一章4.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
3、第一章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5日
4、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资质条件
资质 条件 |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①设计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核发部门、资质或许可证名称、类别、等级等描述)。 |
现修改为:
1、第一章“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第二章 中计划开始工作时间2026-03-14 计划竣工时间2026-11-15
2、第一章4.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
3、第一章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
4、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资质条件
资质 条件 |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①设计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核发部门、资质或许可证名称、类别、等级等描述)。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答疑澄清!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城市小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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