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722505723 | 项目名称 | 坪山区碧岭街道碧岭社区金碧路454号厂房及宿舍-出租(发包) |
起始日期 | 2025年07月15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7月20日 23时59分59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碧岭社区金碧路454号 |
面积/数量 | 6641.1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否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95,353元/月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第4-5年在第1-3年的基础上递增6%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宿舍,其他(工业) | ||
履约条件 |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 | ||
其他补充说明 | 根据《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办法》(深坪国资规〔2020〕2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受深圳市坪山安田股份合作公司委托,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交易方式对该集体物业引进承租人,由于本项目招租(预审)公告期满后仅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现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邀请深圳市坪山忠诚实业有限公司参加本项目谈判,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将通过阳光租赁平台下载。一、交易面积共6641.1㎡。其中,永建及铁皮顶厂房面积(含宿舍)4322.5㎡,临时建筑物面积1660.37㎡,其它杂房658.23㎡,房产证:无(物业所有权:深圳市坪山安田股份合作公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 ;主体消防:有;电梯:无;变压器:有;抵押、质押情况:无;实际经营业态:符合深圳市产业相关规定。二、物业现状为部分空置,招租方移交物业给成交方后,成交方需结合招租方要求对厂区及宿舍重新进行规划设计、维修及升级改造,设计方案须报招租方同意方可施工,涉及相关费用由成交方自行承担。三、当前租赁合同将于2025年6月30日到期,合同到期后原承租方不再承租,因物业现存在原租户及分租户仍在经营使用的情况,意向承租方需确认对物业当前现状已充分了解(可自行前往我司踏勘物业并了解相关情况),同意承租后积极与现使用租户沟通协商,达成妥善处理方案:①协助招租方厘清与现使用租户间的经济利益关系;②优先考虑达成合作并接收分租户,若无法达成合作,成交方须协助招租方逐步清退现有租户,物业交付时间为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③成交方不得以无法处理上述情况而向招租方索赔,成交方可选择放弃本次承租,但招租方只负责退还承租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不承担其他任何的违约赔偿责任。四、租金收取方式:按月支付,每个月10号前通过银行转账缴清当月费用。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承租。六、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线上应答,意向承租人通过阳光租赁平台下载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并按照要求准备电子应答文件,可至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下载承租方用户操作手册了解相关操作(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七、意向承租人须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应答文件的上传,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网站交易公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答文件格式及要求详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逾期上传的应答文件视为无效应答文件。八、异议(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异议(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交易机构信息。九、澄清事项:招租人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3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十、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十一、交易服务费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成交资格,将成交人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账户;2.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的按照《缴费通知书》向交易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根据《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十二、公告其余内容与原招租(预审)公告内容一致,附原公告链接:https://rent.szexgrp.com/page/projectDetail/projectDetail.html?contentId=2396718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190706元(按成交月租金的 2倍收取) | 其他 | 厂长一名,工资3000元/月,不含在月租金内。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单一来源谈判 |
项目日程
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7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 评审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21日 10时00分00秒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20日 23时59分59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
联系人 | 杨工 | 联系方式 | 0755-89314494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坪山安田股份合作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根据《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办法》(深坪国资规〔2020〕2 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2.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3.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4.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5.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6.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7.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8.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10.成交人应在发出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11.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12.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均与交易平台无关。13.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承租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租人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集团造成损失的,意向承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3.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13.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13.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13.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13.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14. 意向承租方须充分知悉,报名期间可在阳光租赁平台取消报名,报名公告期满后,若成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须按照后续邀请谈判公告要求与招租人进行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若未按照相关规定与招租人进行谈判的,招租人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