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30
- 原计划开标时间:2026-11-12 09:30
- 现更正开标时间:2026-11-12 09:30
- 原计划地址: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五室
- 现更正地址: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五室
- 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响应解密时间(分钟):20
- 供应商二次报价时间(分钟):15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新增 变更前事项 变更后事项 操作 委托代理编号:日昇招采【2024】115 委托代理编号:日昇招采【2026】115 移除 增加:包的其它需求-财务-异常低价响应程序 包的其它需求-财务-异常低价响应程序:评标评委会应当在符合性审查完成后,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按以下要求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一)本项目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小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小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小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为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三)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移除
联系方式
- 采购人: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 地 址:武陵大道456号
- 联系人:李昵亚
- 联系电话:13875010818
-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日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柳叶湖街道万寿社区月亮大道泰达.春天里2栋3楼313号
- 联系人:徐旭阳
- 联系电话:0736-788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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