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通城大道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 通城县通城大道改造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CZX-202509GL-560001001
本项目 通城县通城大道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通城县通城大道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隽发改审批【2025】2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通城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为 通城县恒丰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通城县隽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 通城县通城大道改造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隽水镇、大坪乡;建设规模:通城大道为南北走向,北接杭瑞高速、南通通城县城,项目起点与隽水大道相交(K0+000),终点止于杭瑞高速收费站(K7+321.702),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道路全长7.32km,其中K0+000-K1+800段为双向6车道,路基宽度为21m;K1+800-K7+321.702段为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为14.5m。项目建安费为5688.9978万元 。。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通城县通城大道改造工程的施工招标,本项目以现状路面改造为主,包含路基病害处置、路面铣刨重铺、完善路面排水设施、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四项主体工程以及骑行道连通工程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条件: ①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同样有效);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一名)具备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B证) 并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②项目总工(一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限公路工程、桥梁工程、 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工程、交通工程、路桥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 1 年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承担过30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扫描件。(5)信誉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或声明函,格式自拟)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4%B8%AD%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F%BC%9B%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2%80%9D%E7%BD%91%E7%AB%99(http://www.creditchina .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其它:_ ①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需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②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承诺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任务;③承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 22个日历天,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在项目施工期内,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全程考勤; ④承诺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⑤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不转包、不非法分包;⑥投标人符合招 标公告 3.2 款条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上述承诺及声明函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投标企业未提供承诺及声明函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提供虚假证明或违背承诺,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移交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_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0月11日 08时3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通城县恒丰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通城县隽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大道 |
地址: 通城县隽水镇人才家园1栋11楼 |
邮编:437400 |
邮编:437400 |
联 系 人: 刘先生 |
联 系 人: 徐女士 |
电话: 13707151223 |
电话: 19971240059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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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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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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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9 月 16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