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检验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MQGR250010001F001
河南省煤气集团国龙燃气有限公司2025年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检验项目,经河南省煤气集团国龙燃气有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一、报名要求1、本次2025年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检验项目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序号
设备名称
计划检验时间
管线、容器详情
检验管道长度(km)
设计压力(MPa)
到期时间
1
张村镇管线
2025-06
义翔调压站-张村镇
3.882
0.4
2025-07
2
果园乡管线
2025-06
渑池县果园乡
3.143
0.4
2025-07
3
义翔管线-德惠管线
2025-06
义翔管线-德惠公司
0.5534
2.5
2025-07
4
中央公园
2026.2
中央公园12、13号楼管道
0.032
0.4
2026.3
5
佳园街
2026.2
佳园街新建管道首检
0.594
0.4
2026.3
6
农宅小区
2026.2
农宅小区改造管道首检
0.042
0.4
2026.3
7
乔岭门站汇气管1
2025.12
第二类压力容器
汇气管DN300PN25
2026.1
8
乔岭门站汇气管2
2025.12
第二类压力容器
汇气管DN300PN25
2026.1
9
乔岭门站汇气管3
2025.12
第二类压力容器
汇气管DN500PN16
2026.1
三、投标人应具备条件:
5.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第五十条 从事本法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及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提供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一)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
(二)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
(三)有健全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5.2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第四十一条 从事本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以及专门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提供无损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负责本单位核准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5.3. 投标人需取得本次检验相关的公用压力管道(2.5PMa级、0.4PMa级)定期检验资质DD1级和第二类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资质RD3级。
四、服务要求
1.合同签订后开始执行,在要求日期前完成检验。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检验人员按照要求进入现场并实施检验,现场检验完成后投标方出具检验报告并提供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检验报告和发票后60日内进行全额付款。付款方式为承兑或电汇。
3.单价报价方式:以清单明细进行报价。
4.总价报价方式此次报价以预估清单数量×每项单价得出最终报价。
5. 请报价单位报总价的同时上传单价报价附件,无单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报名、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5月28 日 12:00 。响应方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由于网络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报名报价的,后果自负!
7.采购方式:公开询比价
评定标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联系方式
采购方:河南省煤气集团国龙燃气有限公司地址:渑池县商务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839857168技术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15039873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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