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200220250001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辅助生殖实验室医用气体、医用空气净化系统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1-05,更正为:2026-01-07。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1-19 09:30:00,更正为:2026-01-2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1-19 09:30:00,更正为:2026-01-21 09:30:00。
(一)针对“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作出如下更正:
原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招标文件: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2.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4.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供货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2.投标人根据自身经营状况提供本项目安装人员、类似项目业绩。”
3.第五章 评标办法 价格扣除
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更正为:
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
2.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4.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供货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2.投标人根据自身经营状况提供本项目安装人员、类似项目业绩。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已经组成的联合体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本项目其他标段中投标;(3)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资格审查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①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在投标客户端中按要求在线填写《投标(响应)函》并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响应)函》线下填写并加盖公章,盖章完成后扫描上传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3.第五章 评标办法 价格扣除中新增:本采购包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新增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新增格式联合体协议书
(二)其他说明:
1.除上述更正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余部分保持不变,具体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以更正后招标文件为准。
2.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各投标人依据本公告及更正后招标文件内容,妥善编制投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采购监督机构: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26920959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阳市雁江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和平路南段82号
联系方式:028-27199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锦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城南大道五显A标1号楼一单元三楼1号
联系方式:028-26067677转8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曾琴;专职技术人员:李文秀、刘怡、刘雪婷、李艾林
电话:028-26067677转8003
四川锦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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