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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利川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断源工程(EPC)(第二次)(ESLC-202609QT-002001002)招标公告

湖北省 公开招标 2026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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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利川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断源工程(EPC)(第二次)(ESLC-202609QT-00200100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609QT-002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北省利川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断源工程(EPC)(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利发改审批[2026]227号、利发改审批[2026]28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利川市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利川市城旅联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景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元堡乡、文斗镇、柏杨坝镇   建设规模:实施完成5处污染源断源工程,目的是采用底泥开挖、转运以及覆土填埋的措施对治理区的底泥和废水初步处置,有效截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的途径。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底泥处置、挡土墙挡渣护坡、渗滤液收集处置(含渗滤液导排管和沉淀池建设)等工程。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 EPC 招标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包含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设计:在给定的项目建设方案基础上完成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治理验收长效监测等各类合同约定完成的设计及相关服务;项目各类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及配合服务; 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26   合同估算价:4460000.00元
  2.3其他:(1)本项目缺陷责任期2年。(2)建设范围内容最终以正式的政府批文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投标人前来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资质要求:①勘察资质要求: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60 个月,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污染水体修复工程或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或矿山修复工程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含 EPC或 F+EPC),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文件,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均可。(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市政公用工程类或地质专业或水工环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施工单位的人员担任。(4)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6)施工负责人要求: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7)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地质专业或水工环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8)根据《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2〕12号)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实施阶段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到岗履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相关人员可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合同中具体约定。(9)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具备相关财务能力的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10) 具备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来其中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或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保的承诺函(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各方均须提供)。(1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牵头人即可)。(12)信誉要求:投标人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 ”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13)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②未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未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自行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附网站相应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 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施工单位的人员担任”; 3.2.3 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3.2.4 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 3.2.5 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链接])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9-29至2026-10-19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10月1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方式为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链接])、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链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孙荣   异议联系方式:18571260777
  备注:
  招标人:利川市城旅联投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景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滨江路传媒大楼9楼   代理地址:恩施市松树坪还建小区 1 栋 2 单元 701、702 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周蔚   项目负责人:孙荣、涂莉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7238801   代理联系电话:18571260777、15549137206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利川市分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利川市东城办事处关东村3组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利川市分局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7281462
2026年09月28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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