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五园艺术中心展览和文物库房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三山五园艺术中心展览和文物库房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11010823210200022308-XM001-003
采购人(甲方):北京市海淀区文物保护中心(海淀博物馆)
供应商(乙方):绿岩石(北京)展览展示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1.1变更甲方名称1.2变更主合同中约定的质量保证期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1.1变更甲方名称甲方变更名称,由北京市海淀区文物保护中心(海淀博物馆)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三山五园文化艺术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博物馆)。1.2变更主合同中约定的质量保证期甲乙双方确认调整质量保证期,调整后,主合同质量保证期由“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为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变更为:“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相关规定执行;乙方提供的展柜、灯光系统及恒湿系统整体质保期为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乙方提供银行保函作为质保金的有效期到2025年3月13日。”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2025-02-21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5-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