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河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新收储(2026)12号 | 宗地总面积: | 742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安街以东、新华路以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3≤ | 建筑密度(%): | 40≤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36 | ||
主要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
土地用途名称/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742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3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04726BA0093 | |
起始价: | 233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备注: 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的拆除,空中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需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2、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造成土地闲置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10月08日到惠招标[链接]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10月08日到惠招标[链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08日 11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10月08日 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10月09日9时00分在惠招标[链接]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拍卖活动具体由河北嘉铭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河县迎宾街东侧 联 系 人:张女士、赵女士 、陈女士联系电话:0319-4782725、4988606 、15533914567开户单位: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北邢台新河县支行 开户账号:13001658008050506465
新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