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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区蒲河沿应急水体修复服务招标公告

吉林省 其他 2025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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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辽中区蒲河沿应急水体修复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22-00035
项目名称:辽中区蒲河沿应急水体修复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0000
最高限价(元):49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需求

项目通过生物、物理方式对水体进行修复,使水体水质得到改善,降低污染物指标,恢复河道生态系统。修复初期水质表观效果得到改善,提升水体溶解氧,降低 COD、氨氮、等污染指标,恢复河道生态系统。在无特殊不可抗力情况下,水质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二、服务要求

1.为降低水体氨氮指标,调节水体ph值,根据实际水体状况预计放置40道用5吨氨氮降解专用菌剂浸泡过的生物拦截带;

2.为降低水体COD指标,根据水体实际状态预计在河道内放置10台微纳米曝气以降低水体COD指标,提升水体溶解氧含量;

3.为保障服务质量,提高施工效率保障水质达标,在现场安装远程控制系统以便在设备出现问题时候可第一时间进行修复,保障水体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所规定的Ⅳ类标准;

4.对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安装监控系统以保证对河道水质情况进行实时检测,根据水质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设备位置及判断是否需要添加菌剂投放量。

三、商务需求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

3.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每月验收合格后,支付当月服务费,即合同额的1/3。

(2)付款条件:验收达到合格标准,提供相应发票,予以支付。

4.验收

验收标准:水质指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布的查验结果中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则视为验收合格。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满足《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3日16时00分至2025年06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解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确认、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沈阳市辽中区
联系方式:13504988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市中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024-27890588
邮箱地址:syszyzb@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市中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54000800002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微
电话:1852427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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