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920260003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骨密度仪、数字化乳腺X线摄影机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1-10 09:30:00,更正为:2026-11-1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开启)时间:2026-11-10 09:30:00,更正为:2026-11-13 09:30:00。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付款进度安排(以此为准)中:“医院方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70%。医院方在最终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正常使用半年后、货物无质量问题且双方无任何未决争议,向中标供应商无息支付合同总价的10%。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向医院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不满足上述付款条件的,医院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医院向上述中标供应商指定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若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户被注销、被冻结、未在变更账户信息前2日内书面通知医院等)导致费用逾期达到或无法达到中标供应商指定收款账户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医院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更正为:3.3.1.服务内容要求付款进度安排(以此为准)中:“医院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70%。医院在最终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向医院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若中标供应商未满足前述付款条件,医院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医院向上述中标供应商指定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若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户被注销、被冻结、未在变更账户信息前2日内书面通知医院等)导致费用逾期达到或无法达到中标供应商指定收款账户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医院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招标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及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文本中付款有关描述同步调整。
二、变更后的采购文件以一体化平台中推送的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计划编号:51018926210200012260
二、采购包1预算金额(元): 1,097,600.00,采购包1最高限价(元): 1,097,600.00
三、采购品目:A02321200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四、采购监督机构:成都高新区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028-82829642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大学华西第二临床医学院附属高新医院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155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8-88570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18583290537、15528045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梦洁、陈志龙、杨璐、江田甜
电话:18583290537、15528045735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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