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老城区热力中心节能降碳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老城区热力中心节能降碳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心县老城区热力中心节能降碳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5〕2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LCZY(G)-[2025]第006号;
建设地点:同心县老城区;
建设规模:新建一台16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并配套相应附属设施;新建一套半干法环保系统;新建一座锅炉房,建筑面积3011.0平方米;新建一座引风机房,建筑面积634.0平方米;新建一座水泵房及消防水池,建筑面积519平方米;扩建一座煤均化库,建筑面积7300平方米;新建一座输煤栈桥,建筑面积23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等。
服务期限:设计周期45日历天,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招标范围为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施工阶段技术服务、项目竣工备案验收,同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及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等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4日00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管理。
5.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同心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3-802255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同心县新区罗山路
联系人:马鑫
联系方式:0953-863760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龙辰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二区5号公寓614室
联系人:魏静
联系方式:0951-8670758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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