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区域 |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李伯庄村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李伯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李伯庄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祝永祥 |
项目周期 | 20天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否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 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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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宝坻区林亭口镇李伯庄村安装太阳能路灯、加装摄像头工程 | ||
挂牌价格 | 21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投标方条件 | 1.本项目面向社会具有相关施工能力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招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描述 | 一、项目概况、工期、质量要求 (一)项目概况: 李伯庄循环路口、3排后安装太阳能路灯13个,3排后加装摄像头1个。要求规格:灯源:沪科100w LED,5730高亮灯珠,LM190-200,无频闪,光衰小;太阳能板:60W;电池:50AH/;功率控制遥控开关+亮度调节+调节模式,阴雨天待机3至5天;6米太阳能灯杆,壁厚2.1,无漏焊、挂粉、漏喷现象。加装摄像头1个,所需辅料自备。 (二)计划工期: 20天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 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质量验收:工程完工后,村委会成员及村民代表验收。 二、投标时间、地点、办法、保证金: 1.投标时间:以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2.投标地点: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指定网站。 3.投标办法:工程标底为21000元,即按照21000元的标底往下投,阶梯价100元,投最低额者为中标人。 4.投标保证金:5000元。 三、其他相关事项 1.凡中标后反悔的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不退,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2.中标方负责路灯施工安装,不按期施工或不及时签订合同影响工期,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视竞价无效,另行组织竞价。 3.施工期间如发生任何事故与村集体无关,所有事务由施工方自行协调。 4.受让方中标后三日内主动与村集体签订施工合同,逾期视为违约,签订合同后即可施工,无特殊原因20日内完工。 5.如太阳能路灯与上述规格不符,招标方不付中标方任何款项,并且招标方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6.工程完工后,村两委会,部分党员村民代表组成质量验收小组,检查质量,并负责验收,确认全部工程符合质量要求后,招标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连同押金一并退回。承包方开具正式工程款税票,税款由承包方负担。 7.天津农交所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由承包方负担。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