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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灌河港区五队作业区一期工程监理的公告

连云港市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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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灌河港区五队作业区一期工程已由灌南县数据局以连云港港灌河港区五队作业区一期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灌南数据备〔2026〕401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海上商业航天发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镇,产业大道南侧,灌河北岸,名洋船业上游500米处。工程拟建设1个20000吨级重件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工程,岸线长度170m。

(2)本次监理招标项目对应施工项目为连云港港灌河港区五队作业区一期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水下疏浚、20000吨级重件泊位1个、1号引桥、桅杆吊及平台、防洪大堤、变电所、候工楼及以上范围对应的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包括水工建筑物工程、供电、照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消防、给排水工程、控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导助航设施工程、临时工程等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需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对应施工项目造价约1.7亿元人民币。

(3)招标范围:本次监理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连云港港灌河港区五队作业区一期工程监理,监理招标范围包括对应施工标段的施工以及所有相关配套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工程交(竣)工结算和工程其他事项管理。   (4)监理服务期:自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算,至工程交(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核、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满并支付尾款终止。其中:对应监理工期约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并具有水运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内,承担过20000吨级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码头工程(内容需包含水工部分)施工项目的监理任务;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监理专业: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水运工程)资格证书,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4)信誉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 4 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链接]);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链接])。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水运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

(2)联合体各方的资质条件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为评审依据;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要对本项目全部工作负责(包括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并按照国家相关部委要求,承担相应的工作;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5)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生成《投标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与本标段对应的工程的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总监理工程师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6.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6.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预留份额及其实施方式: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预留的,应在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交由中小企业实施的合同金额占比)

(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2)本项目标的属于“业”。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3)其他:

£否: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原因及适用条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15194/OP/[%E9%93%BE%E6%8E%A5]%EF%BC%89%E8%BF%9B%E8%A1%8C%E7%BD%91%E5%91%98%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9%A2%86%E5%8F%96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上商业航天发射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产业大道88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8-83568010

招标代理: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8-81163378

电子邮箱:424000393@[链接]

8.其他

8.1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3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2 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内容一致。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 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5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4)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6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15194/OP/[%E9%93%BE%E6%8E%A5]%EF%BC%89%E6%9C%AC%E9%A1%B9%E7%9B%AE%E7%9B%B8%E5%BA%94%E6%A0%87%E6%AE%B5%E5%A4%84%E5%8F%8A%E6%97%B6%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8%A1%A5%E9%81%97%E4%B9%A6%EF%BC%8C%E6%8B%9B%E6%A0%87%E4%BA%BA%E4%B8%8D%E5%8F%A6%E8%A1%8C%E9%80%9A%E7%9F%A5%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6%9C%AA%E7%95%99%E6%84%8F%E8%AF%A5%E8%A1%A5%E9%81%97%E9%80%9A%E7%9F%A5%E8%80%8C%E9%80%A0%E6%88%90%E7%9A%84%E5%90%8E%E6%9E%9C%E7%94%B1%E6%8A%95%E6%A0%87%E4%BA%BA%E8%87%AA%E8%A1%8C%E6%89%BF%E6%8B%85%E3%80%82%3C/p%3E%3Cp%3E

8.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预约开始时间:2026年10月8日15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23时59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9时00分;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

8.8 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8.9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10本项目监理大纲采用暗标制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10.2。

8.11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以联合体牵头人预约(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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