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东盛大街北延和友善路道路工程(一期)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5-12-14
2、原公告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
更正为: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
3、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章节(5)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技术标明标)第3条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
更正为: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章节(5)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技术标明标)第3条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注: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使用。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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