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天府新区视高综合交通枢纽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眉山天府新区视高综合交通枢纽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天眉发改投〔2025〕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东新城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眉东新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和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东新城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眉东新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天眉发改投〔2025〕5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新弘成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2.2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站前广场、枢纽服务大楼、公交客运和社会车辆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等。总建筑面积43983.24㎡;2.3 总投资:36167.3万元,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272.8万元;2.4 监理服务期限:14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9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20日历天);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全过程、监理实验和检测费、施工期延长、新增工程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等);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监理规范合格标准、行业规范要求;2.7 标段划分:1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监理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3(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22年01月01日至今承接并完成总投资不低于1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政府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示截图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留业主电话备查。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7日 09:00至 2025年06月21日 23:59 (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07日9 时 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开标地点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综合楼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眉东新城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眉东新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中建大道二段8号
邮编:620511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话:028-36465651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新弘成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2034号4栋6层604号(自编号611号)
邮编:610213
联 系 人:林老师
电话:028-65260820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5-06-13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