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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2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工程-配套区业务用房和生活用房工程设计

深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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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2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工程-配套区业务用房和生活用房工程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203-440300-04-01-636473018)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2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工程

项目编号:2203-440300-04-01-636473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2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工程-配套区业务用房和生活用房工程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203-440300-04-01-636473018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2025-06-20 09:00:00

2025-07-10 18:00: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5-06-30 17:00: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5-07-05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单位名称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信息大楼546
经办人余工
办公电话0755-23456187
电子邮箱zbkj0304@163.com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刘昀积、杨琼、刘婉婷
办公电话0755-33396388-287
手机号码18823871171
电子邮箱zbkj0304@163.com

四、详细公告内容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2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工程-配套区业务用房和生活用房工程设计【标段编号:2203-440300-04-01-636473018001】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单位负责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2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工程-配套区业务用房和生活用房工程设计工作范围内的总平面设计、初步设计、专题研究、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含轨道交通运营保护区及建设规划控制区专项设计)、报批报建、设计变更、施工配合及验收、竣工图绘制、归档结算,配套区工程主体设计协调,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技术规格书、专项设计和专篇、设计变更、报建文件编制、竣工图编制及归档等工作;

(二)设计服务:提供与设计有关的全方位配合服务,主要包括设计决策、设计协调、报建配合、招标采购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

(三)配套区工程主体设计协调:完成配套区工程中停蓄车场和能源配套工程的主体设计协调工作,包括配套区初步设计目录、图纸、概算的汇总。

具体内容详见合同、设计任务书要求。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514.37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招选一家单位负责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2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工程-配套区业务用房和生活用房工程设计工作范围内的总平面设计、初步设计、专题研究、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含轨道交通运营保护区及建设规划控制区专项设计)、报批报建、设计变更、施工配合及验收、竣工图绘制、归档结算,配套区工程主体设计协调,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技术规格书、专项设计和专篇、设计变更、报建文件编制、竣工图编制及归档等工作; (二)设计服务:提供与设计有关的全方位配合服务,主要包括设计决策、设计协调、报建配合、招标采购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 (三)配套区工程主体设计协调:完成配套区工程中停蓄车场和能源配套工程的主体设计协调工作,包括配套区初步设计目录、图纸、概算的汇总。 具体内容详见合同、设计任务书要求。
主要投标成果
计划总投资3,012,400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投标补偿
拟采用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10 18: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要求(一)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三种资质:(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不超过3家,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进行投标;并提供经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盖章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9,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牵头人或成员)为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均需随联合体协议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

(2)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上述(二)所要求的资质,并明确各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其中牵头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派出。

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投标单位在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时需注意:

(1)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2)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

(3)其他一级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的使用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自行查看上述通知,投标人未按注建〔2021〕2 号要求提供一级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则该证书视为无效。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投标单位在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时需注意:

(1)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2)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

(3)其他一级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的使用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自行查看上述通知,投标人未按注建〔2021〕2 号要求提供一级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则该证书视为无效。
业绩要求/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附件信息

序号文件名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88653390(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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