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评审得分:
投标报价(万元):1361.102260
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天):334
安全目标:不得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项目经理:陈焱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黔高200500182
项目总工:张仁友
项目总工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
注册证书编号:黔高201401435
企业业绩:1.湖南省衡枣高速公路大修工程第一标段;2.G60沪昆高速、G75兰海高速交安设施安全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施工JATSSG01-05标段;3.G60沪昆高速(玉凯段)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五区通)应急抢险专项工程;4.铜仁营运中心路段(凯里境)国务院督导问题暨举一反三应急治理工程(G60沪昆高速玉凯段)(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5.毕节中心辖段G56杭瑞高速(遵毕段、毕都段)高速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改造提升应急工程;6.G75兰海高速公路贵州境都新段K1546+700-K1540+000下行精细化提升应急改造工程;7.G60沪昆高速、G75兰海高速交安设施安全能力提升项目(二期)施工JATSSG-11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G60沪昆高速、G75兰海高速交安设施安全能力提升项目(二期)施工JATSSG-11标段。
项目总工业绩:水盘高速K0+000-K91+420路面维修工程施工LMWX合同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省公路建设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评审得分:
投标报价(万元):1444.389826
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天):334
安全目标:不得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项目经理:杨芳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贵2522017201823141
项目总工:陈际联
项目总工执业资格:工程师
注册证书编号:黔中2300052050151
企业业绩:1.铜仁公路管理局普通国道公路安全提升工程;2.铜仁公路管理局S501线K6+874~K31+000段公路安全提升工程;3.铜仁公路管理局普通国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4.铜仁公路管理局2024年第二批普通省道公路安全提升工程;5.铜仁公路管理局2024年普通国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铜仁公路管理局2020年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项目总工业绩:铜仁公路管理局2020年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省铜仁市远顺祥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评审得分:
投标报价(万元):1445.749581
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天):334
安全目标:不得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项目经理:李华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贵1522022202301658
项目总工:税远光
项目总工执业资格:工程师
注册证书编号:黔中2019001798
企业业绩:1.S303德江县楠杆乡出口至务川交界(K143+397-K157+106段)公路安全提升工程;2.S305大龙至琊川公路(碧江区境K98+766-K112+952段)公路安全提升工程;3.S305大龙至琊川(思南县塘头镇K392+165-K404+750段)公路安全提升工程;4.S305大龙至琊川(印江县洋溪镇K320+101-K341+019段)公路安全提升工程;5.S204思南县长坝镇入口至长坝镇出口公路安全提升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S303德江县楠杆乡出口至务川交界(K143+397-K157+106段)公路安全提升工程。
项目总工业绩:S305大龙至琊川(思南县塘头镇K392+165-K404+750段)公路安全提升工程。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福建景西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未成功递交标书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贵州佳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未成功递交标书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贵州鼎晟建筑有限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未成功递交标书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贵州中凯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未成功递交标书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周口龙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否决依据和原因:未通过一信封评审结果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 年 01 月 07 日至2026 年 01 月 09 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 )(电话:0851-85992446) 投诉。
招标人:贵州省铜仁公路管理局 (联系电话: 0856-523689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通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08533466)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