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隆回县国土公告〔2026〕第08号 经隆回县人民政府批准,隆回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委托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交易的方式公开拍卖出让下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隆回县城老城区控规01-08-02地块 交易编号: 隆回县国土〔2026〕第08号 宗地总面积: 7322.08平方米 宗地坐落: 隆回县花门街道横江社区 主要用途年限: 70年 容积率: 容积率≤3.1 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 绿地率≥18% 建筑限高(米): 建筑高度≤80米 主要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平方米 ) 土地级别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5857.66 零售商业用地 1464.42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594.8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1594.8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也不得以竞买后成立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主体以及法律法规、现行政策文件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不得参与竞买,地方国有企业参与土地竞买的,需主动申报,取得财政等部门及政府同意,非地方国有企业参与竞买的应出具企业性质自查承诺,并将相关附件上传至资格审查附件列表中。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10月23日16时30分至2026年11月12日10时30分到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6年10月23日16时30分至2026年11月11日16时30分到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8888/portal/index%EF%BC%89%E6%8F%90%E4%BA%A4%E7%94%B3%E8%AF%B7%E3%80%82%E4%BA%A4%E7%BA%B3%E7%AB%9E%E4%B9%B0%E4%BF%9D%E8%AF%81%E9%87%91%E7%9A%8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4%B8%BA2026%E5%B9%B411%E6%9C%8811%E6%97%A516%E6%97%B630%E5%88%86%E3%80%82%E7%94%B3%E8%AF%B7%E4%BA%BA%E6%8C%89%E8%A7%84%E5%AE%9A%E4%BA%A4%E7%BA%B3%E7%AB%9E%E4%B9%B0%E4%BF%9D%E8%AF%81%E9%87%91%EF%BC%8C%E5%85%B7%E5%A4%87%E7%94%B3%E8%AF%B7%E6%9D%A1%E4%BB%B6%E7%9A%84%EF%BC%8C%E7%B3%BB%E7%BB%9F%E5%B0%86%E5%9C%A82026%E5%B9%B411%E6%9C%8811%E6%97%A516%E6%97%B630%E5%88%86%E5%89%8D%E7%A1%AE%E8%AE%A4%E5%85%B6%E5%8F%82%E4%B8%8E%E7%AB%9E%E4%B9%B0%E3%80%82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8888/portal/index%EF%BC%89%E8%BF%9B%E8%A1%8C%E3%80%82%E5%90%84%E5%9C%B0%E5%9D%97%E6%8B%8D%E5%8D%96%E5%BC%80%E5%A7%8B%E6%97%B6%E9%97%B4%E5%88%86%E5%88%AB%E4%B8%BA%EF%BC%9A 隆回县城老城区控规01-08-02地块:2026年11月12日10时30分;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最高报价人应当从获得最高报价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资格审查后并签订《成交确认书》,愈期不签订的,将取消最高报价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成交出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身份证证明材料等原件资料,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县自然资源局将终止供地,同时扣除定金(成交价款总额的20%)。 已签土地出让合同竞得人不按时缴纳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且不返还定金(定金为成交价格的20%),收回土地并对该宗地重新组织出让。 (二)土地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包含竞得人应当缴纳的其他税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其他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承担,主要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测绘费等相关税费。 (三)宗地须整宗确权登记、整体运营处置,一律不得分割转让、分宗转租,禁止任何拆分宗地使用权的行为, 严禁以开发商品住宅为名违规建设别墅、私家庄园,土地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牢牢守住用地属性底线。受让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利用土地;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供地。 (四)受让人应及时办理好有关建设手续,按规定时间动工。在约定开工期限内依法开工建设的,依据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未依法开工建设的,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满壹年未依法开工建设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外,还需按土地出让价款的20%收取土地闲置费;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满贰年未依法开工建设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有权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五)受让人按规定时间动工后叁年内竣工的,提供住建主管部门综合验收审批材料,退还余下的50%履约保证金;已动工但未按规定时间竣工的,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并扣除余下的50%履约保证金。 (六)竞得人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价款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价款,土地出让价款缴入隆回县税务局专户。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还需另行缴纳成交价款总额3%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入隆回县自然资源局专户。 (七)交付手续及责任划分 1.交地工作和宗地红线范围内的征地遗留问题、权属纠纷、群众矛盾及各类维稳问题,由隆回县土地储备中心全权负责排查、调处及化解由隆回县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宗地红线范围外的邻里纠纷、跨界权属争议、周边协调问题,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沟通协调、妥善处置,承担全部责任。土地交付条件为现状交地,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出让金及税费后12个月内,宗地交付当日,隆回县土地储备中心与受让人双方共同现场核验宗地现状、界址范围,据实签订《土地交付确认书》。《土地交付确认书》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由双方联合报送隆回县自然资源局存档备案。若因隆回县土地储备中心自身履职原因造成宗地延期交付、交付标准存在瑕疵等问题,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相关后续风险后果,均由隆回县土地储备中心全额承担。 2.本次土地出让价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及土地最优利用原则核定确定,出让红线范围内原有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均未纳入出让价款核算范围,由宗地受让人自行组织拆除、清理,全过程产生的人工、机械、清运等所有拆除清理费用,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3. 本宗地规划总用地7524.79平方米其中202.71平方米因权属不清暂不具备出让条件,本次出让面积7322.08平方米。自出让合同签订起一年内,若该202.71平方米达到供地条件按本次宗地成交地面单价协议出让给本宗地受让人,逾期则本约定失效。受让人知晓该部分土地供地存在不确定性,不得以此主张任何补偿或赔偿。 (八)出让价款按县有关文件规定管理。 八、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竞买人对竞买申请、保证金缴纳、网上报价等程序有疑问的,应在挂牌(拍卖)截止时间前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竞买人对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答复有异议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竞买人对宗地现状及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对出让公告存在异议的,应在公告结束前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对出让人有异议的,可向省自然资源厅进行投诉。 九、联系方式如下: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然资源交易部:0739-8996696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权益股范市委:13607393770 不动产登记中心蒋相云:15173957538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39-8996689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定的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竞买须知》规定办理。 出让人名称: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