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 (项目编号:ZZTJ-2025-00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项目概况 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内5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TJ-2025-003 项目名称: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 预算金额:12574.46万元 最高限价:12574.4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其中建筑工程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人提供截止投标日期前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若为被授权的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7)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8)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投标文件中须包含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中各成员名称、职责、权利义务、所投项目名称等内容。B.联合体各方成员须满足以上(1)~(5)项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C.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1日到 2026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内5号 方式:现场领取,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内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2号 联系方式:王工 23347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内5号 联系方式:15502206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荣 电 话:1550220677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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