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沙河市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已由
沙河市行政审批局
以
沙审批审
[2024]11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占比
100%
建设单位
为
沙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招标人为
沙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委托
招标
代理机构为
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
项目
总
投资
17372.85
万元,建设规模:
1.居民用户安全监测:民用燃气报警器88000套,实现居民用户安全监测全覆盖;2.工商服用户安全监测:工业燃气报警器5000套,实现工商服用户监测全覆盖;3.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监测:安装液化石油气报警器40000套,实现液化石油气用户监测全覆盖;4.阀门井安全监测:阀门井激光燃气报警器1137套,实现阀门井监测全覆盖;5.燃气管线安全监测:3600套地埋式燃气监测仪,实现燃气管网监测全覆盖;6.配套建设城市燃气终端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和燃气监控中心,消除用气安全隐患,实时监测燃气用户用气安全、燃气场站和管网运行安全。
建设地点:
河北沙河市
,建筑功能:
/
。
2.2
本次招标范围:
本工程涉及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本项目共分
1个标段
。
□
本
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68.17
万元。
2.3
服务期
限
:
□
/
个日历天,从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
设计
单位
(团队)
后
1
5
个日历天。
2.
4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
具有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并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
GB1级)
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3.3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
4
/
。
(二)拟派设计负责人
3.
5
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
3.
6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设计负责人
身份(
□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
3.
7
/
。
(三)其他
3.
8 投标人及
拟派
设计负责人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
“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
;
?
3.9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
“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3.1
0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
、修改
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潜在投标人自行
登录
(
“ 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
;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
2025
年
06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7
月
03
日
23 时 59 分
)
;
□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7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
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其他:
/
。
5.3 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
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E招冀成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
上发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线上提出)
向
(招标人:沙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方式:杨主任
0319-878817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闫鑫 0319-3688869。
9.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319-8788016
电子邮箱:
zbb8998511@163.com
10.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
“双盲 ”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 ”,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 ”。投
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
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项目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沙河市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 | 中标人 | 3000 |
14.
联系方式
14.1 招标人:
沙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通讯地址:
沙河市太行大街
173号
;
联系人:
杨主任
,
联系电话:
0319-8788129
,
电子邮箱:
/
。
14.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
466号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
项目负责人:
胡翠洁
,
项目组成员:
胡翠洁、李景园、
闫鑫
。
联系电话:
0319-3688869
;联系人:
闫鑫
,联系电话:
0319-3688869
,电子邮箱:
Hbhf3688869@s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