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37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11-07,更正为:2025-11-26。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26 09:30:00,更正为:2025-12-12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1-26 09:30:00,更正为:2025-12-12 09:30:00。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细则及标准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标分值 |
| 履约能力 | 1、除专职业务对接人员外,中标人配备本地化专职配送服务人员,配备人数≥4人得5分,配备3人得3分,配备2人得1分,配备人数≤1人得0分。注:1、已有本地化服务人员的提供配备人员名单及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或劳务合同;或提供成交后配备的承诺书。(证明文件和承诺书内容应满足本项要求并与实际一致)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项目地配备固定库房面积>160平米得 5 分,160-100平米(含)得3分,<100平米得1分,余不得分。 注:提供承诺函,未提供不得分。 | 10.0000 | |
| 售后服务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含:①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②应急预案:(有详细的应急预案且配置应急处置流程图);③现场服务支持(包含现场服务计划、售后计划),④提供在当地已有售后服务机构或承诺中标后在当地建立售后服务机构或或承诺成交后在当地建立售后服务机构承诺书(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或承诺成交后在当地建立售后服务机构承诺书),方案内容完整,无缺陷或无错误的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5分,每有一处内容错误或缺陷的扣1.25分,扣完为止。注:内容错误或缺陷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1.项目名称、地点区域错误、服务时间安排与项目需求不符;2.技术服务要求中提出的国家或行业等规范性要求,方案应答与之不符合的,或提出的标准(方法)规范错误的。针对单条技术已经明确服务要求的事项,方案应答的技术不规范或漏缺项;3.一条方案有几个方面内容要求,针对单条的服务方案内容有缺失或漏洞的;4.服务方案中的方案与商务要求不一致(商务表应答正确,但在服务方案中出现不一致的描述);5.仅有框架或标题、直接复制采购需求的;6.文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各单条服务方案之间内容抵触;7.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有其他项目名称内容的描述。 | 10.0000 |
更正为: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标分值 |
| 履约能力 | 1、除专职业务对接人员外,中标人配备本地化专职配送服务人员,配备人数≥4人得7分,配备3人得5分,配备2人得2分,配备人数≤1人得0分。注:1、已有本地化服务人员的提供配备人员名单及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或劳务合同;或提供成交后配备的承诺书。(证明文件和承诺书内容应满足本项要求并与实际一致)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项目地配备固定库房面积>160平米得 7分,160-100平米(含)得5分,<100平米得2分,余不得分。 注:提供承诺函,未提供不得分。 | 14 | |
| 售后服务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含:①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②应急预案:(有详细的应急预案且配置应急处置流程图);③现场服务支持(包含现场服务计划、售后计划),方案内容完整,无缺陷或无错误的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错误或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内容错误或缺陷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1.项目名称、地点区域错误、服务时间安排与项目需求不符;2.技术服务要求中提出的国家或行业等规范性要求,方案应答与之不符合的,或提出的标准(方法)规范错误的。针对单条技术已经明确服务要求的事项,方案应答的技术不规范或漏缺项;3.一条方案有几个方面内容要求,针对单条的服务方案内容有缺失或漏洞的;4.服务方案中的方案与商务要求不一致(商务表应答正确,但在服务方案中出现不一致的描述);5.仅有框架或标题、直接复制采购需求的;6.文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各单条服务方案之间内容抵触;7.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有其他项目名称内容的描述。 | 6 |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4其他要求 “4、提供在当地已有售后服务机构或承诺中标后在当地建立售后服务机构或或承诺成交后在当地建立售后服务机构承诺书(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或承诺成交后在当地建立售后服务机构承诺书)”
现将该条删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82号
联系方式:0830-2523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联系方式:0830-3161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830-3161022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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