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阳市南明区新路口片区排水设施综合治理工程勘察”
招标的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贵阳市南明区新路口片区排水设施综合治理工程勘察”项目,现对以下内容进行澄清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方式、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及其他-11.计价依据和评标办法
“11.1 计价依据: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编制工程勘察收费上、下限值和投标人编制工程勘察收费报价的计价依据: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及《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勘察设计项目发包承包中价格行为>的通知》(黔价房调【2003】第 199 号)相应取费标准,投标报价报总价。本项目勘察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261600.00元。备注:投标报价的其他补充说明: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量不得修改。2)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报单价应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及市场合理价格,如果出现严重高于市场价格的不平衡报价,招标人有权进行调整。3)勘察费投标报价仅是合同签订的暂定金额,勘察费最终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完成的勘察工作量乘以投标单价计算。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未涉及的单价,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相应取费标准计算后,再根据投标人勘察报价所折算的下浮率进行结算(下浮率(总价下浮)=40%+(1-勘察中标金额÷勘察最高投标限价(126.16万))x100%)。5)最后结算金额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关于规范勘察设计项目发包承包中价格行为>
更正为:
“11.1 计价依据: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编制工程勘察收费上、下限值和投标人编制工程勘察收费报价的计价依据: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及《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勘察设计项目发包承包中价格行为>的通知》(黔价房调【2003】第 199 号)相应取费标准,投标报价报总价。本项目勘察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261600.00元。备注:投标报价的其他补充说明:1)勘察费投标报价仅是合同签订的暂定金额,勘察费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完成的勘察工作量,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相应取费标准计算后,再根据投标人勘察报价所折算的下浮率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中标价。2)上述折算的下浮率(总价下浮)=40%+【1-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26.16万)】x100%。关于规范勘察设计项目发包承包中价格行为>
二、取消招标文件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本次澄清属于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变更内容,距离开标时间满足法定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最新上传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及变更公告,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之内及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系统中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编制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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