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汉滨区吉河镇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通村公路完善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10月 11 日 11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HYCG-AK2025-018
项目名称:2024年汉滨区吉河镇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通村公路完善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5853.3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2024年汉滨区吉河镇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通村公路完善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155853.3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55853.30元
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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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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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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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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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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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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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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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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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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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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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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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58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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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汉滨区吉河镇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通村公路完善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 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 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 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 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4 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2024年汉滨区吉河镇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通村公路完善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信用要求: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面向企业规模为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 年 0 9月 1 8 日 至 2025 年 09 月 2 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 年 10 月 11 日 11 时 0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 年 10月 11 日 11 时 0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 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6. CA锁(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可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