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审查内容以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责任自负。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4.2 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缴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缴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评价结果有效期内,在参与南阳市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河南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最高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AAA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AAA级别享受同等待遇。
(4)保证金减半缴纳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减半政策。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依据《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鼓励全面取消收取工程建设类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西公管办〔2022〕14号文件)要求,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26日 08:00 分至 2025 年10月24日10: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s://***/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E3%80%82%3C/p%3E%3Cp%3E
5.3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西峡分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注: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受理的再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峡县食用菌发展中心
地 址:河南省西峡县行政审批中心北楼三楼302室
联系人:杨猛
联系方式:137821367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名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车站街道车站路南铁嘉园2号楼2单元1104
联系人:邵猛
联系方式:17513628888
监督单位:西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西峡县白羽路
监 督 人:符冬
电 话::0377-60960116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