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11N0127007332025401
二、合同名称: 中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品牌工作室创建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1411292025BCS00249
四、项目名称: 中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品牌工作室创建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 中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0358-5308282
供应商(乙方):山西安益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街道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2718室
联系方式:1534340484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中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品牌工作室创建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调查核实办公室、办公室、解忧工作室、调解室、党建室、走廊、 一层艳红解忧工作室等会议室拆除工程、装修安装维修改造工程、广告展板工程等 。(详见施工图及清单内容)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35天内完成
项目经理:刘彩龙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晋2142021202266064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602550.00
合同金额:
60.255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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