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招采通
全国 [切换]

于田县科技人才创新合作资金项目(荒漠高效生态产业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4月09日
信息中“***”为隐藏内容,仅对招采通会员用户开放,微信扫描右侧小程序码查看内容详情

项目概况

于田县科技人才创新合作资金项目(荒漠高效生态产业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1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CGD-CS-2025-036 

项目名称:于田县科技人才创新合作资金项目(荒漠高效生态产业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75000

最高限价(元):167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于田县科技人才创新合作资金项目(荒漠高效生态产业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75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示范区建设布局和物种情况,购置1.苗木种子(其中包括防风固沙区乔灌木苗、接种区灌木苗、经劳务济植物苗木和种子)、2.有机肥料、腐植酸甲、农药(其中包括有机肥料、农药、水溶肥料)、3.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其中包括申请专利2项、预计印制技术培训手册1000册、项目实施期间报告印刷和装订)、4.劳务(其中包括参与项目的博士研究生3名,、参与项目的硕士研究生4人、临时用工人员劳务等)、5.技术服务(其中包括用于技术指导、技术服务)、6.标识牌(其中包括2m*3m的标识牌4个、1.2m*2m标识牌4个、0.6m*0.8m标识牌82个)(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建设期限为8个月。(具体以与业主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 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或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 ;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段时间内(2025年1月-2025年3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开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2025年1月-2025年3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6)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

(9)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10)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1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于田县科学技术局

地 址:和田地区于田县建德路

联系方式:0903-6816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晓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光明路66号

联系方式:17799150765/0903-2059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强

电 话:17799150765/0903-2059505

附件信息:

立方招采通全国招标网 全国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北京招采网
天津招采网
河北招采网
山西招采网
内蒙古招采网
辽宁招采网
吉林招采网
黑龙江招采网
上海招采网
江苏招采网
浙江招采网
安徽招采网
福建招采网
江西招采网
山东招采网
河南招采网
湖北招采网
湖南招采网
广东招采网
广西招采网
海南招采网
重庆招采网
四川招采网
贵州招采网
云南招采网
西藏招采网
陕西招采网
甘肃招采网
青海招采网
宁夏招采网
新疆招采网
台湾招采网
香港招采网
澳门招采网
微信扫一扫
使用招采通小程序,随时随地查看最新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