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芜湖市排水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大龙湾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运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大龙湾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运维
数量:1
单位:芜湖市排水管理服务中心
预算金额:914106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大龙湾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设计处理规模为3万吨/日。工程采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 改良 AAO+辐流式二沉池+高效澄清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 触消毒池”的污水处理工艺,尾水沿用原排放口。本次采购项目运维管理单位,负责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维修养护、安全管理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保证出水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排放不达标污水” 规定,污水处理项目须保障污水稳定达标排放,超标排放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追究运维单位违法责任。污水处理运维并非普通劳务,是对连续性、整体性、安全性要求极高的特殊公共服务。从硬件与工艺属性分析,本项目一、二阶段客观不具备拆分运维条件。两段共用进水总管、总配电、曝气沉砂池、尾水排放口、污泥脱水系统等核心公用设施,无物理分隔界面;全厂工艺流程连续联动、不可逆,各工段深度耦合、逐级传导,不存在可独立运行的工艺单元。即便不考虑运维难度与环境风险,依托共用设施及一体化工艺,项目本身无法分段运维,必须全系统统一管控,方能保障出水稳定达标。本项目一阶段运维单位为芜湖市三峡一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若二阶段另选供应商,强行分段运维将破坏工艺联动体系,产生多重环保风险:一是工艺调控不同步,工况失衡易造成出水超标;二是运维数据台账相互独立,故障溯源处置滞后,超标风险持续放大;三是运维标准不一致,管控界面交叉重叠,易形成管理盲区;四是缺少统一应急主体,突发险情难以快速阻断,存在污水外溢、水体污染等事故隐患。综上,本项目因公用设施共用、工艺一体化,本身不具备拆分运维的客观条件。若分由两家单位运维,还会造成环保责任界定困难、设施运行缺乏保障,存在出水超标及环境污染风险,无法满足稳定达标排放的公共服务要求。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的单一来源采购情形,建议由现有一阶段运维单位芜湖市三峡一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单一来源供应商为芜湖市三峡一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芜湖市三峡一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香榭大院6栋1单元102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15日 至 2026年10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任自强
联系地址: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C2座8楼
联系电话:0553-3930085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投诉受理中心
联系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A4座913室
联系电话:0553-5975685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王健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32
联系电话:1773011114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资料.pdf (2.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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