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1062992920256401
二、合同名称:第五师中级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三、项目编号:6605002523027C622D2F1
四、项目名称:第五师中级人民法院车辆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双河市银华路160号
联系方式:13199778900
供应商(乙方):双河市鹏诚汽车修理厂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河市兵团八十九团
联系方式:1529973333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第五师中级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数量:1.00单价(元):2155.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2.合同金额(元):2155.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