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智能制造标杆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创谷(二期)提升整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批量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2512-440306-04-05-708450003)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标杆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2512-440306-04-05-70845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新桥智能制造标杆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创谷(二期)提升整治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批量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2512-440306-04-05-708450003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二、公告基本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26 14:00:00 至 2026-01-15 12:00:00 |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6-01-05 12:00:00 |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6-01-09 14:00:00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燕罗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燕罗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经办人 | 黄工 | |
| 办公电话 | 0755-27757390 | |
| 电子邮箱 | 2126461804@qq.com |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经办人 | 贺尔旭、黄俊卿、陈敏萍、黄雄盛、张丽珠、庄文娟 | |
| 办公电话 | 0755-27757390 | |
| 手机号码 | 18681571996 | |
| 电子邮箱 | 2126461804@qq.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审核项目估算,限额设计的工程造价分析和控制;2、审核项目概算、协助完成概算复核工作(如有),限额设计的工程造价分析和控制;3、审核施工单位上报施工图预算,并编制施工图预算;4、出具勘察、测量、监测、检测等零星预算编制以及结算审核;5、分析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的经济性,提供经济技术指标及造价测算报告,并提出成本优化建议;6、提供工程量计算书;7、对主要材料设备进行询价,并编制询价报告(要求每项主要材料或设备原则上应提供不少于3家供应厂家询价书);8、在施工过程中编制造价控制形象进度表;9、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10、审核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并协助向相关造价及审计部门报备;对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11、根据委托人需要安排到工地现场,参与解决工程造价有关事宜;12、全过程成本控制,主动、及时地发现并向委托人汇报任何可能影响造价的事项,提出相关改善建议;13、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并出具报告;结算完成后,协助委托人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14、协助完成财务决算及审计工作;15、委托人要求的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 |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195.42万元 | |
| 工程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1-15 12: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 其他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 |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
五、附件信息
| 序号 | 文件名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EF%BC%89%3C/p%3E%3Cp%3E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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