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开展纬三路公司注销清算服务,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纬三路公司注销清算服务
1.2采购方式:比选
1.3预算金额:10.00万元
1.4最高限价:10.00万元,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1.5采购需求:根据宁企清办(2020)2号《关于开展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查和改革方案申报的通知》和宁府办文(2020)1519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文单,尽快完成中交纬三路过江通道有限公司企业清算关闭工作。
1.6服务期:中标进场至企业清算关闭工作完成止。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比选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获取比选文件
4.1时间:2025年11月 5 日10:00至2025年11月7日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请将(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邮箱(31955043@qq.com),邮件主题须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采购人将通过邮箱回复《资料领取签到表》。供应商须将填写完毕的《资料领取签到表》发送至上述邮箱,采购人确认无误后发送比选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供应商应于2025年11月 11日14:30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及加盖公章后的正本PDF电子件、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加盖公章且密封后递交至南京市双拜巷169号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309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6.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
6.2发布公告的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169号
联 系 人:奚工
联系电话:025-83194647(周一至周五9: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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