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安阳市安信数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化集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
受安阳市安信数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安阳市安信数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化集成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安信数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化集成项目;
1.2项目编号:YHDL-2025-6;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采购预算金额:65.00万元;
1.6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安阳市安信数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移动信息化服务采购,内容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1.7平台建设期:45天;
1.8质保期:12个月。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等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名义作为投标人的,可使用其总公司或所属法人机构人员证书等相关资料参与投标,但必须提供其总公司或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文件)
2.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 (未列入“信用中国”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获取磋商文件
3.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3方式:现场
3.3.1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3.4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河南安阳市。
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
5.1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5月3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南安阳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