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源排查与整治技术支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 2025年10月20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H25-ZH1CFCY-158
项目名称: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源排查与整治技术支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源排查与整治技术支撑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 |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源排查与整治技术支撑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支机构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源排查与整治技术支撑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规则如下:(1)为便于项目后期合同管理,本项目仅允许两家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2)联合体非牵头方应当为小微企业(牵头方的企业类型不限),且承担的工作内容不低于合同总金额40%。【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符合上述分配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以及联合体的非牵头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注:①《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的格式要求提供,否则声明无效;②联合体各方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③联合体任意一方不得再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④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源排查与整治技术支撑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至 2025年10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3C/p%3E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3C/p%3E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E3%80%82%E6%8A%95%E6%A0%87%E4%BE%9B%E5%BA%94%E5%95%86%E5%9C%A8%E4%BD%BF%E7%94%A8%E8%BF%87%E7%A8%8B%E4%B8%AD%E9%81%87%E5%88%B0%E6%B6%89%E5%8F%8A%E7%B3%BB%E7%BB%9F%E4%BD%BF%E7%94%A8%E7%9A%84%E9%97%AE%E9%A2%98%EF%BC%8C%E5%8F%AF%E9%80%9A%E8%BF%87020-88696588%E8%BF%9B%E8%A1%8C%E5%92%A8%E8%AF%A2%E6%88%96%E9%80%9A%E8%BF%87%E5%B9%BF%E4%B8%9C%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6%99%BA%E6%85%A7%E4%BA%91%E5%B9%B3%E5%8F%B0%E8%BF%90%E7%BB%B4%E6%9C%8D%E5%8A%A1%E8%AF%B4%E6%98%8E%E4%B8%AD%E6%8F%90%E4%BE%9B%E7%9A%84%E5%85%B6%E4%BB%96%E6%9C%8D%E5%8A%A1%E6%96%B9%E5%BC%8F%E8%8E%B7%E5%8F%96%E5%B8%AE%E5%8A%A9%E3%80%82%3C/p%3E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help/problem/%E3%80%82%3C/p%3E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zcdservice/zcd/guangdong/)%EF%BC%8C%E7%94%B3%E8%AF%B7%E5%8A%9E%E7%90%86%E6%8A%95%E6%A0%87%EF%BC%88%E5%93%8D%E5%BA%94%EF%BC%89%E6%8B%85%E4%BF%9D%E5%87%BD%E3%80%81%E4%BF%9D%E9%99%A9%EF%BC%88%E4%BF%9D%E8%AF%81%EF%BC%89%E4%BF%9D%E5%87%BD%E3%80%82%3C/p%3E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4〕267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用户需求书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用户需求书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4〕36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关于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4〕265号)等。
7.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8.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1,500,000.00。
9.本项目采购包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
10.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地 址:珠海市南水镇榕湾路16号高栏港大厦
联系方式:0756-72684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
联系方式:0756-2882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琼
电 话:0756-2882701
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