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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信阳市颗粒物光化学网组分监测站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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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5-45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生态环境局信阳市颗粒物光化学网组分监测站运维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658,100.00元 | |||||||||||||||
最高限价:1658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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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对我市现有平桥区信阳第二高中、浉河区南湾湖2个环境空气组分自动监测站进行运维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包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段。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质量要求达到合格,通过上级的核查及验收。 (6)服务期限:2年 (7)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8)项目类型:服务类。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五、资格证明文件”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股东及出资信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9月23日 至 2025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 |||||||||||||||
3.方式:(1)投标企业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下载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 (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AI机器人开标虚拟一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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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BidOpening%EF%BC%8C%E4%BE%9B%E5%BA%94%E5%95%86%E6%97%A0%E9%9C%80%E5%AF%84%E9%80%81%E5%92%8C%E9%80%92%E4%BA%A4%E9%9D%9E%E5%8A%A0%E5%AF%86%E7%9A%8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7%8E%B0%E5%9C%BA%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8%BE%BE%E7%8E%B0%E5%9C%BA%E6%8F%90%E4%BA%A4%E5%8E%9F%E4%BB%B6%E8%B5%84%E6%96%99%E3%80%82%3Cp%3E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地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5、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0376-6699188 6、本项目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金额为:24900.00元。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生态环境局 | |||||||||||||||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新十六街 | |||||||||||||||
联系人:张家富 | |||||||||||||||
联系方式:1856230839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5号雅宝东方国际广场2号楼13层 | |||||||||||||||
联系人:黄少侠、张勤、朱贵乐 | |||||||||||||||
联系方式:17737113681、0371-5589466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黄少侠、张勤、朱贵乐 | |||||||||||||||
联系方式:17737113681、0371-55894666 |
